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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游戏竞技 > 大案要案详情录 > 第206章 张志超冤案:15年牢狱之灾与迟来的正义

一、血色校园:花季少女的离奇失踪

2005年1月10日清晨6时许,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的晨读铃声尚未响起,校园里一片宁静。高一(20)班女生顾芸(化名)如往常一样,在吃完早饭后由同学王齐莺骑着自行车带着往学校赶去参加升旗仪式。抵达学校后,王齐莺去车棚停车,而顾芸则独自抱着书本一路往教学楼跑去。这是顾芸留给家人和朋友的最后身影,此后她便离奇失踪,音讯全无。

顾芸是家中的掌上明珠,性格开朗,喜爱音乐,有着天籁般的嗓音,学习成绩优异,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对象。她的失踪让家人心急如焚,随即向警方报案。临沭县警方迅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发动二中全体师生提供线索,并在校园内展开全面搜查。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教学楼里被上锁的厕所却成为了搜查的盲区。

一个月后的2005年2月11日,正值农历正月初三,临沭二中正在放寒假。学校的宿管李贞梅按照工作要求来到学校准备打扫卫生,因为学生在离校前,在教学楼遗留了许多垃圾,为了避免产生异味,她才来到学校进行打扫。下午2点多,当她打扫到学校西侧3楼的洗刷间时,却发现门怎么都打不开。出于对工作的负责,她找来工具强行打开了厕所的门,赫然发现一具尸体趴在东北角的旮旯处。

李贞梅立即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确认死者正是一个月前失踪的高一女生顾芸。法医鉴定表明,顾芸是死于他杀,因颈部被施加暴力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与失踪时间完全吻合。一个花季少女在学校惨遭杀害,这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此案引起了临沭警方的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

二、噩梦降临:16岁少年的无端指控

2.1 关键证词:改变人生轨迹的证言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顾芸的同班同学杨某提供了重要线索。杨某所住的寝室距离案发现场仅仅相隔一个洗刷间。他告诉警方,在顾芸失踪的当天早上,他和同学王某留在寝室里,没有参加升旗仪式。大约6点20分左右,他们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尖叫和呼喊声,似乎有人在喊"你要干什么"。

听到叫声,王某率先跑出寝室查看,杨某紧随其后。杨某说,出门后看见王某正在跟两个他不认识的男生说笑,位置就在案发现场门外的走廊里。随后,王某向警方证实了杨某的说法,并指出当时与他说笑的两个男生中,其中一个是高一(24)班的班长张志超,另一名男生是高一(11)班的王广超。

杨某和王某都表示,尖叫和呼喊声音是在洗刷间附近发出的,这与尸体在洗刷间内被发现的客观事实完全吻合。基于这些证词,警方迅速锁定张志超与王广超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2.2 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真相

2005年2月12日凌晨,也就是顾芸尸体被发现的第二天,警方来到了张志超家。一群人把张志超从床上叫起来,称有事要找他商量询问。临走时,张志超回头看了一眼屋里的表,时间是凌晨1点,这成为了他对家的最后一个清晰记忆。

与此同时,临沭二中另一名高一男生王广超也被警方从家中带走。两人被带到公安局后,分别接受了审讯。据张志超后来回忆,他在审讯过程中遭受了长达30多个小时的高强度审讯,警方采用"车轮战"、电击、殴打等手段迫使其认罪。

"当你被打得受不了的时候,被逼自己必须要承认自己强奸杀人的时候,我真想立马死在那里,真的觉得活着没什么意义了。"张志超在回忆那段经历时颤抖着说。他描述道,审讯人员问他如何杀死顾芸时,他原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说"不小心弄死的"。但审讯人员不满意这个回答,直接提示他:"你是不是怕她喊救命,一手捂住她的嘴,不小心把她捂死了?你就这么说对,我是怕她喊,然后我一手掐着她脖子,一手捂着她嘴,就这么回答出来的。"

王广超也遭遇了同样的遭遇。他说:"我想坚持我本来的原则,我不知道的事情我不能乱说,但是我坚持不住,打得急了之后,就是像当时那个语文造句一样,条条框框框架给你立好了,你朝里边填词。" 尽管后来王广超推翻了之前的口供,但这并没有改变结果,他最终还是被刑事拘留。

2.3 虚假供述:拼凑出的犯罪事实

在警方的起诉意见书中,张志超的"犯罪经过"是这样描述的:2005年1月10日案发当天的6:20,张志超在西侧教学楼三楼的洗刷间外遇到了顾芸,随即他心生歹念,拿出随身携带的铅笔刀将其控制,然后将顾芸带到洗刷间内,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将其强奸,并致使对方死亡,随后将尸体藏匿在厕所里。

正当张志超离开作案现场时,他遇到了同学王广超,慌忙之中他将实情告诉了对方,并请求王广超不要说出去。随后他让王广超照看现场,自己则去寻找处理尸体的工具。张志超还供述,他到学校小卖部购买了一把新锁,返回后将藏有尸体的厕所锁住,以防止尸体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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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这些供述构成了张志超"犯罪"的主要证据。然而,张志超的父母坚决不相信儿子会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情。他的母亲马玉萍说:"我那时候就一直不相信。你为什么觉得一定不是他?我养的孩子我知道,什么那是杀人那是强奸,那是不可能的那都是。" 当时的张志超年仅15岁,是临沭二中高一24班的班长,在母亲眼中,他听话懂事,努力学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性格内向甚至有些胆小,根本不可能做出如此恶行。

三、冤狱岁月:无期徒刑背后的真相

3.1 一审判决:证据不足的定罪

2006年3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在法庭上,张志超翻供,称自己是被刑讯逼供才做出有罪供述的。他说:"大概就是说,我没做过这个事,我是冤枉的。我希望他们能够重新审查,可以查任何的东西,查身上的精液指纹等。" 然而,他的翻供并没有被法庭采纳。

法院最终采信了检方的指控,认定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王广超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决书认定,张志超和王广超共同强奸并杀害了顾芸。这一判决如晴天霹雳,不仅击碎了张志超的梦想,也给他的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一审宣判后,张志超并未提出上诉。据他后来解释,当时他以为出了黑暗的审讯室就会得到公正对待,但现实却让他绝望。他说:"最绝望的事是什么?他们就是说,你可以继续翻供,但是这个案子最后还是他们给你审,就当地给你审。" 在这种情况下,张志超彻底死心,接受了替罪羊的身份。

3.2 狱中申诉:寻求正义的开始

在监狱里,张志超的内心始终备受煎熬。他无法接受自己被冤枉的事实,但又感到无助和绝望。他开始自学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找到翻案的方法。然而,时间不等人,他的父亲因儿子的变故,整日郁郁寡欢,不久后便因病离世。

2011年,也就是张志超入狱5年后,他的母亲马玉萍来监狱探望他。这次会面中,张志超终于鼓起勇气,向母亲哭诉自己是被冤枉的,称"被刑讯逼供"。他对母亲说:"那个事情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不背这个黑锅了。" 马玉萍听到儿子的话,既震惊又心疼,她告诉儿子:"傻孩子,妈妈相信你,回去后我一定想办法帮你申诉,让你早点出来。"

从那时起,马玉萍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申诉之路。她四处奔走,向各级法院、检察院、政法委递交申诉材料,甚至自学法律知识,只为替儿子讨回公道。她的努力得到了一些律师的关注和帮助,但申诉过程并不顺利。

3.3 申诉被拒:正义之路的坎坷

2012年3月19日,张志超的申诉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同年11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以"无证据证实申诉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做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为由,再次驳回了申诉。法院认为,张志超的有罪供述有教师签名、摁手印,能够充分保障其各项诉讼权利。

面对两次驳回,马玉萍并没有放弃。她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然而起初并没有得到回音。2014年底,马玉萍在北京找到了律师李逊。李逊决定免费代理此案,为张志超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李逊律师认为,这起强奸案定罪的证据不充分并有难以排除的疑点。

2015年5月27日,《中国青年报》刊发了一篇题为《迷雾重重的中学生奸杀案》的报道,率先披露了张志超案的疑点,指出原审判决"定罪只有口供而无有效物证"。这一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路新闻媒体纷纷跟进,舆论的压力推动着案件重新进入公众视野。

四、沉冤昭雪:15年申诉后的正义曙光

4.1 最高法介入:再审程序的启动

在媒体的持续关注和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张志超案终于迎来了转机。2015年10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张志超案立案复查。此后,案件经历了多次延期。2016年4月、2016年12月和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三次了解张志超案的详细情况。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张志超强奸致人死亡、另一被告人王广超对其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这份再审决定书,让张志超案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也为案件的平反带来了曙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山东高院应在收到最高法再审通知书6个月内审理完毕张志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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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128号再审决定书,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然而,案件的审理过程并不顺利。在2018年5月、2018年8月、2018年11月、2019年2月、2019年5月、2019年11月,该案连续6次收到延期通知。

4.2 再审开庭:证据疑点的全面呈现

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案终于在淄博中院开庭再审。庭审中,检方罕见提出"疑罪从无"的意见,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在再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核心证据展开了激烈交锋:

首先是有罪供述的合法性问题。张志超的辩护律师指出,其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检方虽未明确否认刑讯事实,但强调"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其次是证人证言的真实性问题。关键证人杨某的证词自相矛盾,他曾证实自己并不认识在洗刷间门口看到的两个男生,但在警方询问笔录中,杨某又表示他认识张志超,称张志超是他初中时的同学。

第三是作案时间的合理性问题。根据法院判决认定的作案时间,张志超难以出现在洗刷间门口作案。当日临沭二中在早晨6点15分举行升旗仪式,有4位同学证实张志超当天参加了升国旗。升旗仪式结束后,张志超和另一名男生把同学们脱下的大袄从操场抱到教室去,以方便大家跑操,这个时间点在6点20分左右,也就是原审判决所认定的张志超的作案时间。

此外,原审据以定罪的证据中,除了证人证言外,还有警方的现场勘查笔录和尸检鉴定。但证据显示,警方在案发现场或被害人尸体上没有提取到任何诸如毛发、指纹、精斑、脱落细胞等指向张志超的生物痕迹。根据山东省检察院提供的新证据,公安部的鉴定显示,现场没有张志超的任何生物痕迹。

4.3 无罪宣判:正义的最终到来

2020年1月13日上午9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再审认为,原审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的印证。

但本案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张志超、王广超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认定张志超实施强奸并致死高某,侮辱高某尸体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最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当法官宣读判决的那一刻,法庭内外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十五年的冤案终于得到了平反,张志超重获自由。

走出法庭的张志超紧紧握住律师李逊、王殿学的手,哽咽着说:"谢谢你们还给我清白。" 而他的母亲马玉萍则泣不成声,激动地想让张志超向媒体记者下跪致谢,被及时劝阻。这一刻,距离张志超被指控强奸杀人已经过去了整整15年。

五、平反之后:走出阴影的艰难历程

5.1 国家赔偿:对15年自由的经济补偿

张志超被宣告无罪后,依法有权申请国家赔偿。2020年6月1日下午,张志超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山东省临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请求赔偿总计788.9万元,其中包括180余万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6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张志超的代理律师袁枫表示,申请的赔偿金额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计算出来的。他指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比例通常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的35%,但在一些类似案件中,如福建念斌案、浙江张氏叔侄案、江西乐平案,精神赔偿比例分别达到86%、69%和65%。

2020年6月5日,张志超的国家赔偿申请被临沂中院正式立案,案号为(2020)鲁13法赔2号。经过多次协商,张志超与临沂中院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2021年1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志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志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综合考虑了张志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了赔偿决定。张志超所获得的332万国家赔偿,包括他被羁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88.9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41.6万余元,此外,还有当年张志超被判无期时,法院从其家里划扣的5500元。

5.2 追责诉求:对冤案制造者的问责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拿到国家赔偿后,张志超并没有就此止步。2021年3月30日,他向临沂市监察委员会、临沂市检察院提交了追责控告书,请求对"张志超案"错案的12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其中8人为原临沭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和法医,4人为原临沂市中院法官和书记员。

张志超认为,正是这些人的错误行为导致他蒙冤入狱15年,必须对他们进行问责。他希望通过追责,防止类似的冤案再次发生。

2022年6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面向张志超通报了检察院系统对该案的追责处理结果。山东检察院系统共十人因"张志超案"被追责,问责结果由党内严重警告至批评教育不等。然而,案件的追责范围并未涵盖当年的办案民警和审判人员,这一结果引发了舆论对司法责任终身制落实的讨论。

张志超对追责结果并不完全满意,但他表示会继续关注追责进展。他认为,只有让制造冤案的人承担相应责任,才能真正维护司法公正,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5.3 重返社会:适应新生活的挑战

经历了15年的牢狱生活后,张志超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重新适应社会。出狱时,他已经30多岁,而他入狱时还是一个16岁的少年。这15年的光阴,他永远无法追回。

张志超的家庭也遭受了巨大打击。他的父亲在他入狱后不久便因病去世,母亲马玉萍为了他的案子四处奔波,容颜憔悴,头发也变白了。家庭的变故和经济的压力让马玉萍迅速衰老,张志超对此感到十分愧疚。

出狱后,张志超开始学习使用智能手机,尝试找工作,但"杀人犯"的标签带来的心理创伤远未愈合。他需要重新学习很多生活技能,比如如何使用现代科技产品,如何与陌生人交流,如何适应社会的变化。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世界到底该怎么去生存?你已经30多岁了,你的父母、你的母亲已经老了,你要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了,你要替父母、你要替母亲去承担以后这些家庭的这些责任了。但是真的特别的不知所措。"

尽管面临诸多困难,张志超仍然对未来充满希望。他说:"经历这么多年的委屈痛苦,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他希望能够尽快融入社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同时也希望司法机关能够继续追查真凶,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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