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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破葫芦,从此我无敌 第104章 荣归家乡

作者:铁锹大爷 分类:武侠仙侠 更新时间:2025-12-07 20:42:32 来源:全本小说网

早早去宗门存好灵石,又买齐一应物资。

叶小天蹲在储物袋前,把返乡的物资按“实用优先级”排了三列。

最前排是五十斤灵米,三十斤腌灵肉和二十袋灵果干。

这些是给乡亲们尝鲜的,灵米比俗世的稻米饱满三倍,煮出来还带着淡淡的灵气。

中间排是五十套冬麻衣,分了老人款,孩童款和成年款,领口都缝了加固的灵蚕丝,耐穿还挡风。

最后排是五斤金币,用粗布袋装着,沉甸甸的压手,是他刚刚在宗门货坊用下品灵石换的,特意选了成色普通的散币,免得太惹眼。

“主人,灵肉串还没烤呢!”小黄扑棱着金翅膀站在石桌旁,金喙盯着旁边的灵椒干,“你昨天说回来就烤的,二十串!”

“先装物资,烤串到了老屋再说。”叶小天头也没抬,把灵米装进防潮的玉盒,又往每个冬麻衣口袋里塞了一小包灵糖。

这是他特意在坊市买的俗世糖块,甜而不腻,小朋友肯定喜欢。

他检查了三遍,确认没有遗漏,才把储物袋扎紧,往小黄背上的兽皮袋里塞:“轻点驮,灵米别压碎了,冬麻衣要是皱了,乡亲们穿着不舒服。”

小黄撇撇嘴,却还是小心地调整了兽皮袋的位置,金羽轻轻裹住袋子,生怕晃掉:“知道啦!我飞得稳着呢,比你御剑还稳!”

叶小天没反驳,只是把短匕别在腰后,又摸出张隐匿符贴在小黄翅膀上。

这符能淡去灵宠的灵力波动,免得路过俗世城镇时,被修士盯上。

谨慎修士做事,从来都是“防患于未然”,哪怕是回个老家,也不能留半点风险。

出了石柱山,小黄兴奋地原地蹦了三下,金翅一展就往天上飞:“我早就问过路过的灵禽了,杏花村离这里八百里,两个时辰准到!”

叶小天坐在小黄宽阔的背上,手抓着金羽间的灵蚕丝绳,耳边的风带着初冬的凉意。

他没像往常那样御剑,一是怕惊到俗世的人,二是想看看沿途的风景。

从青云宗到杏花村,要路过三个县城,十几个村落,田里的庄稼从青绿渐变成金黄,路上的行人也从穿灵袍的修士,变成扛着锄头的农夫,烟火气渐渐浓了起来。

“主人,你看那个!”小黄突然降低高度,金喙指向下方的田埂,“好多人在干活儿,比起灵山的人勤快多了!”

叶小天顺着方向看去,几个农夫手持镰刀,弯腰在割秸梗,动作熟练得很。

他想起小时候王佑爷爷带他在村口种玉米的场景,心里暖了暖:“那是俗世的庄稼,靠天吃饭,不比咱们灵植田有灵气滋养,得更费心。”

正说着,下方突然传来一阵孩童的惊呼:“快看!好大的鸟!”

几个穿着粗布衣的小孩举着泥巴,仰头往天上看,眼里满是好奇。

小黄立马挺胸抬头,金羽亮得更显眼,叶小天赶紧拍了拍它的脖子:“别显摆,飞得高些,别吓着孩子。”

小黄不情不愿地拔高,嘴里还嘟囔:“我是高贵的凤凰血脉,他们见了是福气!”

叶小天没接话,只是摸出颗灵果干递给它:“路上别乱喷火,别啄人家的庄稼,到了杏花村,我给你烤二十串灵肉串,多放灵椒。”

这话瞬间让小黄没了脾气,金喙叼着灵果干,乖乖地拔高了飞,连路过城镇时都没敢低空盘旋。

两个时辰后,当远处出现一片熟悉的杏林时,叶小天突然坐直了身子。

那片杏林比他记忆里稀疏了些,却依旧歪歪扭扭地守在村口,枝头还挂着几颗没掉的干杏,风一吹就“哗啦啦”响,像在打招呼。

“是这儿!是这儿!”小黄也兴奋起来,金翅一收就往村口的晒谷场落,动作轻得没扬起半点尘土。

刚落地,叶小天就闻到了熟悉的乡土味。

有柴火的烟味,泥土的腥气,还有村口老槐树下飘来的煮玉米香。

几个扛着农具的村民路过,见了他和小黄,都停下脚步打量,眼里满是疑惑:“这是谁家的后生?看着好俊啊。”

“我是叶小天,王佑爷爷带大的那个。”叶小天赶紧拱手,语气放得温和,“出去了一些时日,回来看看。”

“哎哟!是小天啊!”一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农突然拍大腿,“长这么高了!小时候还跟在我家狗蛋后面捡麦穗呢!”

周围的村民瞬间围了过来,你一言我一语地问东问西,小黄被围在中间,金喙紧张地啄着翅膀上的羽毛,生怕有人碰它的金羽。

叶小天赶紧把小黄往身后护了护:“这是我的灵宠,叫小黄,性子温,不咬人。”

说着,他从储物袋里摸出几袋灵果干,分给围观的村民:“刚回来没带啥好东西,这果子你们尝尝,比咱们的野果甜些。”

村民们接过果干,捏起一颗尝了尝,眼睛瞬间亮了:“这果子咋这么甜?还有股清香味!”

叶小天笑着没多解释,只说是在外头攒钱买的,寒暄了几句,才牵着小黄往村子深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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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捡个破葫芦,从此我无敌请大家收藏:()捡个破葫芦,从此我无敌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老屋在村西头,靠近杏林,土墙都有些斑驳,院门上的木锁锈得快掉了,院子里的杂草长到了膝盖高,秋风一吹,显得格外冷清。

“还以为是个大户人家,原来是个破落户呀~”小黄探头往院里瞅,金喙戳了戳身边的杂草,“比览山居的灵田差远了。”

“寒门出贵子,懂什么。”叶小天白了它一眼,指尖凝出一缕淡绿色灵气,往院门锁上一拂,锈迹瞬间脱落。

他迈步走进院子,灵气顺着地面蔓延,杂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落叶被卷成一团,轻轻落在墙角。

接着又抬手对着老屋的门窗挥了挥,积在窗棂上的灰尘被灵气扫开,露出里面糊着的旧纸。

“主人,你这法术能除草,能不能除我羽毛上的灵椒籽?”

小黄跟在后面,金羽上还沾着上次烤串的辣椒碎,“上次的灵椒太冲,我啄了三天都没啄干净。”

“先打扫完再说。”叶小天走进老屋,屋里的土炕、木桌都还在,桌上还放着个豁口的粗瓷碗,是他小时候吃饭用的。

他用灵气擦了擦桌面,又摸了摸土炕的被褥。

虽然早就霉了,却还是能想起王佑爷爷冬天把被褥烘热了给他盖的场景。

“先把屋子晾晾,咱们去看看乡亲。”叶小天转身往外走,刚到院门口,就见三个半大的孩子躲在杏林后面,探头探脑地看小黄。

最大的那个穿着打补丁的布衣,手里还攥着个泥巴捏的小鸟,正是他小时候玩伴狗蛋的儿子,叫小石头。

“你们是来干啥的?这是叶哥哥的屋子,不许乱进!”小石头梗着脖子喊,却忍不住往小黄身上瞟,眼里满是好奇。

叶小天笑着蹲下身,从储物袋里摸出三套孩童款的冬麻衣,递了过去:“我就是叶哥哥呀,以前住这儿的。这衣服给你们穿,冬天暖和,还有这个。”

他又摸出三枚金币,分给三个孩子,“别乱花,给爹娘买些针线。”

小石头接过冬麻衣,手指摸着软乎乎的布料,脸瞬间红了:“谢谢叶哥哥!我娘说冬天的布贵,我去年的棉袄都短了。”

另外两个孩子也怯生生地接过东西,小声说了句“谢谢”,就抱着衣服往村里跑,还不忘回头喊:“叶哥哥,我们去叫其他小伙伴来!”

没一会儿,村里的小孩就围了过来,足足有十几个,叽叽喳喳的像群小麻雀。

叶小天按个头大小,把孩童款的冬麻衣分完,又给每个孩子发了半袋灵果干,看着他们抱着东西跑远,心里也跟着热闹起来。

他小时候,村里的孩子也总围着他转,王佑爷爷还会煮玉米给大家分着吃。

“主人,他们都没跟我打招呼!”小黄委屈地啄了啄金羽,“我的金翅膀不好看吗?”

“好看,就是太扎眼。”叶小天摸了摸它的脑袋,“走,去李爷爷和张奶奶家,他们俩跟王佑爷爷最熟,说不定知道我爹娘的事。”

李爷爷和张奶奶住在村东头,院子里种着棵老槐树,树干要两人合抱。

叶小天刚走到门口,就见张奶奶坐在槐树下纳鞋底,线穿过布的 “嗤啦”声老远都能听见。

“我的天,这不是小天吗?长这么高啦!”张奶奶抬起头,老花镜滑到鼻尖,看清是他后,赶紧放下针线迎上来。

叶小天扶着张奶奶坐下,又给随后出来的李爷爷递了杯灵茶。

是他特意带的俗世茶叶,没加灵气,怕老人喝不惯。

“李爷爷,张奶奶,这次回来,一是看看老屋,二是想问问我爹娘的事,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李爷爷叹了口气,摸了摸下巴的胡茬:“你爹叶凌霄,娘苏瑶光,那可是咱杏花村的金童玉女!你爹长得俊,还会修农具,村里的犁耙坏了,他看一眼就会修。你娘手巧,绣的帕子比镇上的绣娘还好,还会给咱们治个头疼脑热。”

“那他们……平时都在哪儿?”叶小天攥紧了茶杯,指尖有些发凉。

“农忙的时候回来住几天,帮着收麦子,种玉米,其他时候就出去做买卖。”

张奶奶接过话头,手里还捏着针线,“你娘每次回来,都会给村里的小孩带糖,你小时候最爱跟在她后面,喊‘娘,糖’。”

叶小天心里猛地一揪,好像有模糊的画面闪过。

一个穿着蓝布裙的女子,笑着把糖塞进他嘴里,甜味还在舌尖打转。

他赶紧把两套老人款的冬麻衣递过去,又摸出两小袋金币:“李爷爷,张奶奶,这衣服你们冬天穿,金币买点好吃的,谢谢你们告诉我这些。”

“这咋能要你的钱!”李爷爷推辞着,却被叶小天按住手,“您拿着,我在外头攒了些钱,孝敬您二老的。我爹娘要是回来过,您记得告诉他们,我在青云宗挺好的,让他们别惦记。”

张奶奶抹了抹眼角,接过冬麻衣:“好,好,要是你爹娘回来,我一定跟他们说。你这孩子,没白疼。”

叶小天又陪两位老人坐了会儿,问了些村里近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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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捡个破葫芦,从此我无敌请大家收藏:()捡个破葫芦,从此我无敌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村西的杏林砍了些种庄稼,村东头开了家小铺子,卖些针头线脑,都平平安安的,没出啥大事。

他没多追问爹娘的行踪,怕显得太急切,反而引起怀疑,谨慎修士的准则里,“循序渐进”比“急于求成”更重要。

夕阳西斜时,叶小天才带着小黄回老屋。

院子里的杂草已经清理干净,老屋的门窗也敞开着通风,晚风带着杏林的清香吹进来,比览山居的灵植香多了几分烟火气。

“主人,我饿了。”小黄蹲在院中央,金喙对着储物袋晃了晃,“说好的灵肉串,二十串,多放灵椒!”

叶小天笑着点头,从储物袋里摸出灵肉和灵椒干,在院子里支起块青石当烤架,指尖凝出淡金色的灵火。

特意调小了火候,免得火星溅到老屋的茅草屋顶。

灵肉在火上烤得滋滋冒油,灵椒粉撒上去,香味瞬间飘满了院子,连隔壁的狗都跟着“汪汪”叫。

“别急,快好了。”叶小天翻了翻灵肉串,看着金黄的肉串,又看了看敞开的老屋门,心里突然踏实下来。

“接住啦,一人一串先,慢慢来。”

小黄叼着灵肉串,金羽上沾着油星,却吃得一脸满足:“比边境的灵肉串还香!主人,咱们以后能不能常回来?这里的空气甜丝丝的,比青云宗的灵气好闻。”

“以后再说。”叶小天咬了口灵肉,辣得嘴唇发麻,却忍不住笑了。

他摸出怀里的笔记本,在新的一页写下:“杏花村一行,两老知之不多,只知其农忙归乡,余时外出。赠乡亲冬衣、金币,得乡邻认可。老屋已清理,暂可落脚。后续需谨慎打探,不张扬,不冒进。”

写完,他把笔记本塞回怀里,抬头看向天边的晚霞。

晚霞把杏林染成了金红色,像小时候王佑爷爷牵着他的手,在村口看的那样。

“吃完串,帮我把屋里的被褥晒晒。”叶小天对着小黄说,“明天去村东头的铺子,买些新的被褥和锅碗,咱们在这儿住几天,再回青云宗。”

小黄嘴里塞满灵肉,含糊不清地应着:“好!住几天!我还要去看小石头他们,他们说要带我去掏鸟蛋!”

叶小天笑着摇头,灵火在青石上跳动,映着一人一鸵的身影,在老院的黄土地上,投下长长的、暖融融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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