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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游戏竞技 > 重燃鸢尾:狼兔逆时追婚 > 第30章 青峰山的星子与掌心的温度

周五傍晚的风带着秋意的凉,沈文琅把露营装备塞进后备箱时,高途正蹲在副驾驶旁系鞋带。米白色的冲锋衣拉链拉到顶,只露出双亮晶晶的眼睛,像只蓄势待发的小鹿。“都带齐了吗?”他仰头问,指尖还缠着半截没系完的鞋带。

沈文琅俯身帮他把鞋带系成漂亮的蝴蝶结,指腹蹭过他脚踝的皮肤,带着点故意的痒意:“放心,帐篷、睡袋、手电筒,还有你念叨了三天的野蜂蜜,一样没落下。”他直起身时,顺手揉了揉高途的头发,把额前的碎发都揉得乱糟糟的,“出发前再检查一次,要是忘了什么,山里可没便利店。”

高途拍开他的手,自己对着后视镜理头发,却忍不住笑:“就算忘了,沈总的体力那么好,回去拿一趟也来得及。”

“贫嘴。”沈文琅打开车门把他塞进去,绕到驾驶座时,唇角还扬着没散的笑意。车窗外的梧桐叶被风吹得沙沙响,卷着几片金黄掠过车窗,像在为这场短途旅行送行。

驶离市区后,路灯渐渐稀疏,取而代之的是连绵的山影。沈文琅打开车窗,带着草木气息的风涌进来,吹得高途的发梢微微晃动。“你看!”高途突然指着窗外,远处的山脊线镶着道金边,是还没完全沉下去的夕阳,“像不像你上次画的设计图?”

沈文琅顺着他指的方向看,笑着点头:“比我的设计图好看多了。”他腾出一只手,握住高途放在膝头的手,指尖摩挲着他无名指上的戒指,“等会儿到了山脚下,我们先去吃碗羊肉粉,那家老店的辣椒油,你上次说比花咏做的还香。”

提到花咏,高途想起出发前收到的消息——花咏说盛先生为了给他摘野山楂,在院子里摔了一跤,现在正噘着嘴让盛先生吹伤口。“花咏他们真是……”高途摇摇头,眼里却满是笑意,“等我们回来,带点青峰山的野栗子给他们。”

“好。”沈文琅握紧他的手,掌心的温度透过薄薄的冲锋衣布料渗进来,暖得人心里发颤。

车开到山脚下的小镇时,天刚擦黑。羊肉粉店的暖黄灯光映在青石板路上,混着汤锅沸腾的“咕嘟”声,把秋夜的凉都驱散了大半。老板端来两大碗粉,红亮的辣椒油浮在汤面上,撒着翠绿的葱花,香气扑鼻。

“小心烫。”沈文琅帮高途吹了吹,又把自己碗里的羊肉夹给他一半,“多吃点,晚上爬山耗体力。”

高途吸溜着粉,辣得鼻尖冒汗,却停不下来:“真的好吃!比上次来还香!”

“那是因为这次有我陪着。”沈文琅挑眉,语气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得意。

高途瞪了他一眼,却把自己碗里的鹌鹑蛋夹给他,嘴上嘟囔着“给你补充点营养,省得等会儿爬不动山”,耳根却悄悄红了。

吃完粉,两人背着装备往山里走。沈文琅借了店里的手电筒,光柱在蜿蜒的山路上晃动,照亮了路边丛生的野菊和结着红果的酸枣树。高途跟在他身后,踩着他的脚印往前走,偶尔被石子绊一下,都会被沈文琅及时拽住手腕。

“抓着我的衣角。”沈文琅把冲锋衣的后摆扯了扯,“别跟丢了,山里的夜路不好走。”

高途乖乖地抓住那片布料,指尖能感受到他身体的震动——沈文琅在哼歌,是首很老的民谣,调子轻快,混着风声和虫鸣,像支温柔的摇篮曲。他突然觉得,这样的夜晚真好,没有城市的喧嚣,只有彼此的呼吸和脚下的路,简单得像幅水墨画。

走到半山腰的平地时,两人决定就在这里扎营。沈文琅撑开帐篷,高途在旁边铺防潮垫,手电筒的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晃动,偶尔照到对方的脸,都忍不住笑出声。“你看你,”高途指着沈文琅的鼻尖,“沾了片叶子。”

沈文琅没动,反而把脸凑过来:“帮我拿下来。”

高途的指尖刚碰到那片枯叶,就被他抓住手腕,往怀里带了带。帐篷外的风声突然大了,吹得帆布哗哗作响,沈文琅低头吻下来,带着野菊的清香和羊肉粉的辣味,温柔得像落在唇上的雪。

高途的心跳漏了一拍,反手抓住他的衣领,把自己更深地送过去。手电筒被碰倒在地上,光柱歪向天空,照亮了漫天的星子——比沈文琅少年时看到的还要亮,像撒了把碎钻,密密麻麻地铺在深蓝色的天鹅绒上。

“你看星星。”高途喘着气推开他,指着天空。

沈文琅顺着他指的方向看,突然笑了:“像不像你生日时,我给你串的那串灯?”

“不像,”高途靠在他肩上,声音软软的,“星星比灯好看,因为……星星不会灭。”

沈文琅没说话,只是把他搂得更紧了些。帐篷外的虫鸣渐渐低了下去,只有风还在不停地吹,带着山里特有的清凉,拂过帐篷的帆布,也拂过两人交握的手。

半夜时,高途被冻醒了。他往沈文琅身边凑了凑,却发现身边是空的。帐篷的拉链开了道缝,透出点微光。他悄悄爬起来,探头往外看——沈文琅坐在防潮垫上,背对着他,手里拿着个小本子,借着手机的光在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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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重燃鸢尾:狼兔逆时追婚请大家收藏:()重燃鸢尾:狼兔逆时追婚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怎么不睡?”高途轻声问。

沈文琅吓了一跳,回头时眼里还带着点慌乱:“吵醒你了?我就是睡不着,想记点东西。”

高途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凑过去看那个本子。上面画着简单的素描,有山路上的野菊,有刚才看到的星空,还有……一张他的侧脸,是刚才扎营时被偷拍的,嘴角还沾着点泥土,却笑得一脸傻气。

“你什么时候画的?”高途的指尖轻轻拂过那张画,心里暖烘烘的。

“就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沈文琅把本子合上,耳尖有点红,“画得不好,别笑我。”

“才没有,”高途抢过本子翻开,“画得很好看,比照片还好看。”他指着星空的那张画,“这里还缺点什么。”

“缺什么?”

高途拿起笔,在星空下画了两个牵着手的小人,一个高一个矮,像极了他们现在的样子。“这样就完整了。”他把笔递回去,眼底的笑意像揉碎的星光。

沈文琅看着那两个小人,突然把他拽进怀里,在他发顶亲了亲:“高途,跟你在一起,好像做什么都特别有意思。”

“那是因为我有意思。”高途得意地扬起下巴,却被他捏了捏脸颊。

两人就这么坐在帐篷外,看着星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沈文琅讲他小时候爬树掏鸟窝,结果摔下来蹭破了膝盖,哭着回家找妈妈;高途说他小学时总被同桌欺负,后来偷偷在对方的铅笔盒里放了只毛毛虫,吓得对方再也不敢惹他。

说着说着,天边渐渐泛起了鱼肚白。沈文琅突然拉起高途往山顶跑:“快,看日出!”

两人踩着露水往山顶冲,冲锋衣被风吹得鼓鼓的,像两只展翅的鸟。跑到山顶时,刚好看到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跳出来,瞬间把天空染成了金红色,云层被镶上了道耀眼的边,连带着对面的山峰都变成了金色。

“好看吗?”沈文琅喘着气问,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打湿,贴在饱满的额头上。

高途点点头,眼睛亮得惊人。他突然想起第一次在山顶看日出,沈文琅也是这样,跑得满头大汗,却还不忘把外套披在自己身上。原来有些温柔,从来都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沈文琅,”高途转身抱住他,脸颊贴在他汗湿的胸口,“我们以后每年都来一次青峰山吧?”

“好。”沈文琅回抱住他,声音里带着笑意,“每年都来,看星星,看日出,看你在我本子上画小人。”

下山的时候,高途的背包里多了些东西——沈文琅摘的野山楂,串成一串像红宝石;向导送的干花,说是能驱虫;还有那本画满了素描的小本子,被高途宝贝似的揣在怀里。

车开出山脚下的小镇时,高途回头望了一眼。青峰山隐在晨雾里,像头温顺的巨兽,默默守护着山里的秘密和星光。他知道,这里的星子会记得,有两个相爱的人,曾在这里分享过同一个帐篷,同一片星空,和那些没说出口的惦念。

“在想什么?”沈文琅的手覆在他的手背上,掌心温热。

高途摇摇头,笑着说:“在想,花咏看到野山楂,肯定会跟盛先生撒娇,让他也带自己来爬山。”

沈文琅低笑,发动了车子。阳光透过车窗照进来,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无名指上的戒指闪着细碎的光,像把那些山里的星光,都藏进了彼此的掌心。

原来最好的风景,从来都不是远方的星辰大海,而是身边有你,脚下有路,心里有惦念,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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