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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游戏竞技 > 大案要案详情录 > 第143章 内蒙古土右旗“6.02”案

一、窝棚惊现无头女尸

2003年6月2日清晨,内蒙古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公盖营村西一公里的荒地上,牧羊人老杨像往常一样赶着羊群经过那片废弃的窝棚。腐臭的气味顺着风钻进鼻腔,比夏日草原上的牲畜粪便味更刺鼻。他皱着眉绕到窝棚后墙,那股味道愈发浓烈,像是某种动物尸体腐烂到极致的气息。

窝棚是牧民临时歇脚用的,用黄土和麦秆搭成,早已无人使用。破洞的帆布门帘被风掀起一角,老杨犹豫了一下,还是推开门走了进去。光线昏暗的窝棚里,干草堆旁的地面上趴着一个人形物体,穿着深色裤子,上半身被一块破旧的麻袋片盖着。

腐臭味的源头就在这里。老杨壮着胆子用牧羊棍挑开麻袋片,惊得后退三步——那是一具没有头颅的女尸,颈部切口参差不齐,暗红色的血渍已经发黑凝固在地面上。他连滚带爬地冲出窝棚,羊群也被惊得四散,他颤抖着摸出老旧的翻盖手机,拨通了镇上派出所的电话。

土右旗公安局的警车在半小时后抵达现场。刑侦队队长张海峰带着技术人员封锁了窝棚周围五十米范围,警戒线在空旷的草原上显得格外刺眼。法医老李蹲在尸体旁,戴着双层手套的手轻轻翻动尸体:“女性,年龄大概在25到30岁之间,死亡时间初步判断在3到5天前。颈部创口边缘有锯齿状痕迹,像是被钝器反复切割造成的。”

尸体穿着蓝色牛仔裤和白色T恤,T恤上沾着大量泥土和血迹。技术人员在窝棚角落发现了一把生锈的斧头,斧刃上残留着暗红色的痕迹,经初步检测有人类血液反应。“这把斧头应该就是分尸工具,”张海峰指着斧头上的缺口,“刃口有多处崩裂,符合反复切割骨骼的特征。”

现场没有发现死者的头颅,也没有身份证明。技术人员在牛仔裤口袋里找到一枚褪色的蝴蝶形状发卡,除此之外,窝棚里只有散落的干草和几个空酒瓶。“凶手很可能是在别处杀人,再将尸体运到这里分尸抛尸的,”张海峰看着窝棚外的车轮印,“地面有碾压痕迹,轮胎花纹是载重卡车的类型。”

警方在附近展开拉网式搜查,重点排查废弃的窑洞和沟渠。6月17日,距离窝棚18公里外的萨托公路18公里处,一名修路工人在路边的排水沟里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打开后,里面装着的正是一颗女性头颅,面部已经高度腐烂,但能看出死者生前有过挣扎痕迹,眼睑和嘴唇部位有明显淤青。

经DNA比对,头颅与窝棚里的尸体属于同一人。法医通过牙齿记录和面部骨骼还原,初步确定死者名叫王某某,28岁,是附近萨拉齐镇的居民,在镇上开了一家小超市,已经失踪一周。她的丈夫在外地打工,最后一次联系是5月27日晚上,王某某在电话里说“要去见一个老朋友”,之后便失联了。

“老朋友?”张海峰在案情分析会上敲着桌子,“这个‘老朋友’很可能就是凶手。王某某社会关系简单,除了超市顾客,平时来往的都是亲戚。我们要排查她所有的男性熟人,尤其是有卡车的。”

然而,排查工作陷入僵局。王某某的丈夫有不在场证明,她的亲戚也都没有作案时间。那把在窝棚里发现的斧头,经调查是附近牧民丢失的,半年前就不见了,镇上很多人都知道这把斧头的存在。

案件似乎走进了死胡同,直到北京警方的一封协查通报传来,让这起草原碎尸案与三年前的一桩悬案联系到了一起。

二、跨区线索:相似的作案手法

2003年7月,土右旗公安局收到稗荆市公安局十井珊分局的协查请求:2001年8月,十井珊曾发生一起类似的杀人碎尸案,一名27岁的女性被杀害后分尸,头颅与躯干被分别抛弃在不同地点,凶手同样使用钝器分尸,且死者生前遭受过侵犯。

“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高度相似,”张海峰拿着稗荆警方传来的卷宗,手指点在照片上,“都是年轻女性受害者,都是死后被分尸,头颅和躯干分离,抛尸地点都选择在偏僻的野外或公路旁。”

更关键的是,北京案件中,凶手在死者体内留下了DNA痕迹,而土右旗案中,技术人员在王某某的T恤领口内侧提取到了少量男性皮肤组织,经检测与北京案凶手的DNA分型部分吻合。“这说明两起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老李推了推眼镜,“凶手有跨区域作案的习惯,而且懂得清理现场,但总会留下微小的痕迹。”

稗荆警方提供的线索显示,2001年的受害者是一名服装店店员,失踪前曾与一名姓张的男子有过接触,该男子当时在十井珊开货车,后来不知去向。“张某,35岁,内蒙古人,户籍地就在土右旗附近的固阳县,”张海峰看着协查通报上的信息,眼睛亮了起来,“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立即调取张某的资料:张某某,1968年出生,曾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两年,2000年刑满释放后在十井珊开货车拉货,2001年稗荆案发后就辞掉工作,返回内蒙古,之后便失去了踪迹。“他在土右旗有个远房叔叔,我们去那里摸排。”张海峰当即带队前往固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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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张某某的叔叔告诉警方,张某某确实在2001年回过老家,但只住了半个月就走了,说是去外地打工。“他脾气不好,小时候就爱打架,”叔叔回忆,“出狱后更孤僻了,不爱说话,但眼神很凶,看人的时候直勾勾的。”

警方在固阳县和土右旗展开排查,重点是货运站、停车场和废品收购站,因为张某某有开货车的经验。但几个月过去,没有任何收获,张某某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2003年冬天,草原被大雪覆盖,案件调查暂时陷入停滞。张海峰把卷宗放在办公桌最上层,每次路过都要翻一遍,王某某的照片被他夹在笔记本里,照片上的女人穿着红色外套,站在超市门口笑,眼神明亮。“必须抓住他,”他不止一次在队里说,“不然还会有下一个受害者。”

这一等,就是十五年。

三、十五年追逃:从草原到边境

2003年到2018年,土右旗公安局换了三任局长,张海峰也从刑侦队长变成了副局长,但“6·02”案的卷宗始终放在他的办公室。每年6月,他都会组织警力重新梳理线索,比对全国在逃人员信息,但张某某的名字从未出现在任何登记系统里。

“他肯定改了名字,”张海峰在2010年的案情分析会上说,“而且很可能离开了内蒙古,在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生活。”警方将张某某的DNA录入全国数据库,比对所有前科人员和失踪人口,但一直没有匹配结果。

2018年11月,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在一次边境清查行动中,抓获了一名涉嫌走私的男子。该男子自称“李某”,40岁,没有身份证,说自己是四川人,但口音里带着明显的内蒙古西部腔调。在采集DNA信息时,系统弹出了预警——他的DNA与十五年前内蒙古土右旗“6·02”案中提取到的男性皮肤组织完全吻合。

“就是他!张某某!”西双版纳警方立即联系内蒙古,张海峰接到电话时正在整理旧卷宗,手里还捏着那张王某某的照片。他当即带队飞往云南,十五年的追逃,终于有了结果。

审讯室里的张某某头发花白,脸上刻满了皱纹,与十五年前档案里的照片判若两人。但当张海峰说出“土右旗”“王某某”这两个词时,他的眼神明显闪烁了一下,手指不自觉地绞在一起。

起初,张某某拒不承认,坚称自己只是个走私犯,从未去过内蒙古。但当警方出示DNA比对报告和北京、内蒙古两起案件的卷宗时,他沉默了半个小时,最终开口供述了十五年前的罪行。

四、罪行还原:酒后的失控与残忍

根据张某某的供述,警方还原了2003年5月27日的经过。

张某某在2001年稗荆作案后,逃回内蒙古,躲在固阳县的深山里,靠打零工为生。2003年5月,他在萨拉齐镇的货运站找了份临时工作,帮人开车拉货。5月27日下午,他去王某某的超市买烟,看到店里只有王某某一个人,便聊了几句。

“我认识她,小时候在一个村子待过,”张某某在审讯室里说,“那天她老公不在,店里没人,我就多坐了会儿,她请我喝了瓶啤酒。”

两人聊到傍晚,张某某喝了三瓶啤酒,借着酒劲对王某某提出无理要求,被王某某严厉拒绝。“她骂我是劳改犯,说要报警,”张某某的声音低沉,“我当时就火了,怕她真报警,就冲上去捂住她的嘴。”

在争执中,张某某用超市里的擀面杖猛击王某某头部,致其昏迷。随后,他将王某某拖到超市后院的仓库,实施了侵犯。等他冷静下来,发现王某某已经没有了呼吸。

“我吓坏了,知道自己跑不掉,”张某某供述,“就想把尸体处理掉,让你们找不到。”他趁着夜色,用货运站的卡车将尸体运到公盖营村外的废弃窝棚,又回镇上偷了那把牧民丢失的斧头。

在窝棚里,他用斧头将王某某的头颅砍下,装进黑色塑料袋,连夜开车运到18公里外的萨托公路旁丢弃。“斧头太钝了,砍了好几下才砍下来,”他说这话时面无表情,“处理完尸体,我把卡车洗干净,第二天就离开土右旗了。”

张某某还交代了2001年在稗荆十井珊区的作案经过:当时他在十景珊开货车,认识了那名服装店店员,因求爱不成将其杀害,作案手法与土右旗案如出一辙。“我就想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过日子,”他说,“跑到云南边境,靠帮人走私点东西活着,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找到了。”

五、法庭审判:迟到的正义

2019年5月31日,张某某被从云南押解回土右旗,押解车驶过萨拉齐镇时,街上站满了居民,有人举着“严惩凶手”的牌子。王某某的丈夫已经从外地回来,这些年他一直守着妻子留下的超市,等待凶手落网的一天。见到张某某被押下车,他红着眼眶,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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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2019年10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张某某对两项故意杀人罪、两项强奸罪和侮辱尸体罪供认不讳。公诉人出示了DNA鉴定报告、作案工具斧头的鉴定结果、两起案件的现场照片以及张某某的供述录像。

王某某的丈夫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法庭提交了赔偿申请。“我妻子死得太惨了,”他在法庭上声音颤抖,“这十五年,我没有一天不在想她,凶手必须偿命。”

张某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有坦白情节,请求法庭从轻处罚。但公诉人反驳:“被告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跨区域连续作案,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毫无悔意,不应从轻处罚。”

法庭经审理认为,张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死后分尸,侮辱尸体,构成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且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2019年12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2020年6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张某某被执行死刑。执行前,他没有提出任何要求,只是说了一句:“对不起受害者家属。”

六、尾声:草原上的印记

案件结束后,张海峰带着技术人员再次来到公盖营村外的窝棚。这里已经被夷为平地,种上了耐旱的沙棘。远处的萨托公路上车流不息,十五年前发现头颅的排水沟早已被填平,修成了绿化带。

“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没有缺席。”张海峰看着远处的草原,风里带着青草的味道,再也没有当年的腐臭。王某某的丈夫把超市盘了出去,搬到了旗里居住,临走前给张海峰送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法网恢恢,为民除害”。

土右旗公安局的档案室里,“6·02”案的卷宗被归档,放在“已破获重大案件”区域。卷宗最后一页,贴着张某某被抓获时的照片和执行死刑的裁定书。张海峰在卷宗封面上写下:“2003.6.2—2020.6.15,告破。”

草原上的风依旧吹过,仿佛在诉说着这段跨越十五年的追凶故事。那些消失的痕迹,被遗忘的细节,最终在警方的坚持下重新拼凑完整,让罪恶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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