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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游戏竞技 > 大案要案详情录 > 第197章 广西贺州地税局长灭门惨案

一、四口之家惨遭屠戮

2011年5月2日中午1点30分,广西贺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电话那头传来颤抖的声音:"你好贺州110,这里是爱民路不知道多少号,出事了,一个家庭的人都出事了,一家人在家里,好像是一家人都死完了。" 电话另一端是周子雄家的保姆,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这是一栋位于贺州市八步区爱民路的7层民宅。进入4楼,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现场惨不忍睹。在主卧房间,侦查员发现一对夫妇躺在血泊的床上,而在两边的次卧上,他们又再次发现了一男一女两名死者。4名死者均是被钝器击打后又遭受锐器砍切,现场血迹斑斑,墙上、床上、地板上都溅满了鲜血。

经法医尸检表明,四名死者的死亡时间均在昨夜凌晨的1:00-3:00之间,也就是说,他们均是在熟睡的情况下被人残忍杀害。死者是一家四口:44岁的丈夫周子雄,他是贺州地税分局的副局长;46岁的妻子凌小云是当地的一个小有名气的个体户;还有他们16岁的女儿周雪和15岁的儿子周重霖,这两个孩子都是中学生。

二、疑点与线索

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仇杀案件,因为现场没有被翻动的痕迹,贵重物品也没有丢失。在床头柜和床底下,还放着一些现金和珍贵的首饰。然而,这家人的社会关系看起来却很简单,没有明显的仇家。

周子雄作为贺街地税分局的局长,属于副科级干部,仅有五、六名下属。据调查,周子雄为人温和有礼,与同事相处和睦,在单位里是出了名的老好人。由于他不在重要岗位上,平时只做些文职工作,和同事不存在利益之争,与人结怨的可能微乎其微。

而妻子凌小云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个体户,生意涉及到水泥销售和开发房地产。虽然社会关系稍为复杂,但经过调查,凌小云并未与供应商、客户以及顾客发生过重大纠纷。他们的一双儿女,女儿读高中,儿子读初中,平时成绩优秀、性格乖巧,多次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

警方在现场勘查时发现,虽然门窗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但现场遗留了两个重要线索:一个是在6楼发现的一枚穿袜子的脚印,另一个是在4楼发现的半枚女性鞋印。根据脚印,警方对嫌疑人进行了刻画:这是一个身高在1.6米到1.7米之间的男人,而女鞋印则显示是一个身高约1.6米左右的女性。

三、半枚鞋印锁定真凶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件的线索逐渐指向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死者凌小云的妹妹凌小娟。原来,在钥匙这条线索上,警方获得了重要发现。凌小云的母亲前一段时间曾在大女儿凌小云家住过一段时间,因老人住不习惯,又搬到了二女儿凌小娟家。老人出行不便,就委托二女儿凌小娟把钥匙归还给姐姐。这意味着凌小娟有单独接触钥匙并偷配钥匙的机会。

更重要的是,警方在案发当晚的通话记录中发现,凌小娟与一个名叫刘胜明的男子有频繁通话。刘胜明是凌小娟已故大姐的女儿苏洁的男朋友。更令人怀疑的是,案发后刘胜明带着苏洁离开了贺州,先是跑到湖南,接着又去了浙江宁波,最后到了广东东莞。

经过比对,刘胜明的身高和体态特征与现场发现的赤脚脚印非常吻合。同时,凌小娟的身高和鞋码也与现场发现的女鞋印相符。这些证据让警方迅速将注意力集中到了凌小娟身上。

四、小姨子的复仇计划

2011年5月18日,在广西区公安厅、贺州市、八步区三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犯罪嫌疑人凌小娟、苏可章在广西贺州市被抓获,而刘胜明则在广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东莞市被抓获。

在审讯过程中,凌小娟供认了自己策划并实施这起灭门惨案的全部过程。据她交代,她的动机源于多年来对姐姐凌小云的不满和嫉妒。凌小娟和凌小云虽然是亲姐妹,但两人的生活轨迹却截然不同。姐姐凌小云嫁给了地税局局长周子雄,生意越做越大,而凌小娟则经历了两次婚姻,生活并不如意。

凌小娟对姐姐的不满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早在2000年,凌小云开始投资水泥生意时,曾向凌小娟借款40万元。凌小娟认为,姐姐靠她的钱发家致富,却没有给她应有的分红。此外,凌小娟的丈夫李凌在姐姐的工地上打工,原本说好月薪2000元,但实际到手的只有1500元,而且工资还经常被拖欠。

更让凌小娟不满的是,姐姐凌小云虽然经济条件很好,对娘家人却很抠门。她甚至认为,如果姐姐能拿出一些钱来帮助生病的大姐,大姐也不至于那么早就去世。这种种不满在凌小娟心中积累,最终演变成了仇恨。

五、从仇恨到谋杀

凌小娟的杀人计划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了长时间的精心策划。早在2011年年初,她就开始预谋杀害姐姐一家。她知道,如果姐姐一家人和姐夫的母亲都死了,那么他们的家产就会由凌小云的母亲继承。而凌小云的母亲将来过世后,遗产自然会落到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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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为了实施这个计划,凌小娟需要帮手。她找到了已故大姐的儿子苏可章和女儿苏洁的男朋友刘胜明。苏可章因为母亲的早逝和二姨凌小云的吝啬也对凌小云一家心怀不满,而刘胜明则是为了钱财参与了这个计划。

2011年2月,凌小娟偷偷配了凌小云家的钥匙。5月2日凌晨,凌小娟、苏可章和刘胜明三人趁周家四人熟睡之机,用事先准备好的锤子和尖刀将他们杀害。随后,三人到五楼试图杀害周子雄的母亲和保姆,但因为无法打开五楼的房门而未果。作案后,他们将作案工具等丢入贺江,并清理了现场的血迹和足迹。

六、姐妹反目成仇的根源

凌小娟和凌小云姐妹之间的矛盾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据了解,小时候,林家的二女儿和三女儿关系是最好的,他们经常一起出门,被街坊邻居称为"姐妹花"。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生活境遇的不同,姐妹俩的关系逐渐恶化。

凌小娟在嫁给现任丈夫李凌之前,曾有过一段婚姻,对方是车管所的干部,那时候家里的收入不错,凌小云日子过得远不如她,有时候还要找她借钱。但后来,凌小娟与凌小云先后离婚再嫁,两个人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凌小云嫁给了地税局局长周子雄,生意也越做越大,甚至盖起了7层高的楼房。而凌小娟则嫁给了老实本分的李凌,家庭经济条件一直不是特别好。这种生活上的落差让凌小娟的心理逐渐失衡,尤其是当她看到姐姐一家的富足生活时,内心充满了嫉妒。

而在凌小云看来,妹妹凌小娟的要求有些过分。她认为自己已经偿还了借款,并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了妹妹一家。两姐妹的性格都很强势,经常会为了经济问题和家务事吵架,积怨越来越深。

七、嫉妒与贪婪的毁灭力量

凌小娟在审讯中多次强调,她并不在乎钱,而是姐姐把钱看得太重,伤害了姐妹之间的感情。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据刘胜明供述,凌小娟在拉拢他和苏可章参与作案时,曾承诺事成之后给他们每人10万元的酬劳。

更讽刺的是,就在案发当晚,凌小娟想给孩子订牛奶,手里却没有钱,于是就给姐姐凌小云打电话索要丈夫的工资。不料,却遭到了拒绝。凌小云不耐烦地对妹妹说:"订奶干什么?我家孩子都没订牛奶,你们喝什么牛奶?"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凌小娟,促使她决定在当晚就实施早已计划好的杀人行动。

凌小娟的行为背后,既有对姐姐的嫉妒,也有对财富的贪婪。她以为杀死姐姐一家后,姐姐的财产就会由母亲继承,而母亲去世后,这些财产自然会落到自己手里。这种扭曲的想法最终导致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

八、罪有应得的结局

2011年11月9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凌小娟等三人提出上诉,但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3年1月2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西贺州市中级法院对广受关注的"地税分局局长灭门案"主犯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等3人执行死刑。

在整个案件中,最可怜的是凌小娟和凌小云的母亲。当她还在为大女儿的死肝肠寸断时,却被告知凶手就是自己的小女儿和亲外孙。这种双重打击让老人难以承受,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两个女儿之间会有如此深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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