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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游戏竞技 > 大案要案详情录 > 第267章 江苏女博士徐艺丽被婆婆杀害案

一、血案现场:65岁婆婆自首

2010年11月26日下午,江苏常熟当地的某派出所走进来一个其貌不扬的老农妇。她淡定地对值班民警说:"我来自首,我杀人了。"民警打量着眼前这位老太太:"杀人可不是闹着玩的......"但看着老太太严肃的表情,民警立刻警觉起来,随即和她一起赶回所在小区。

刚推开门,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只见一名满身血污的女子,倒在客厅中间,颈部遭到致命刀伤,已没有了呼吸。尸体旁边,放着一把血淋淋的菜刀。死者正是老太太的儿媳,名叫徐艺丽,今年31岁。随着老太太的坦白,谜底逐渐揭开。

老太太叫刘秀英,1945年生,当年65岁。她生在陕西农村,离过三次婚,育有4个子女。陪她自首的是她最小的儿子,董岗彪,博士毕业后在高校任教,是母亲的骄傲。从小到大,董岗彪和母亲相依为命,什么事都听母亲的。刘秀英也把儿子当作精神支柱,母子一起住在学校分配的宿舍里。

这是一场令人震惊的家庭悲剧。一位高知女博士,被自己的婆婆残忍杀害,身中12刀,几乎身首分离。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场悲剧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家庭矛盾和人性扭曲?

二、才子佳人:一场不被看好的婚姻

2.1 女博士的成长之路

1979年,徐艺丽出生于江苏常州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她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从小就对她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徐艺丽不仅三观颇正,还充满正义,性格中更是天真善良。作为家中独女,徐艺丽不仅沐浴在父母亲人的爱中长大,还从小就接受着良好的教育和父母的言传身教。

徐艺丽从小勤奋上进,学习刻苦。她在1996年考入中国矿业大学,并在该校完成了硕博连读,2005年进入董岗彪所在的常熟市某理工学院机电系任教,年仅26岁就获得了博士学位。

徐艺丽在学术道路上取得了显着成就,是众人眼中的学霸。她不仅外表甜美,还见识不凡,身边的追求者众多。然而,在感情方面,她一直保持着谨慎的态度,直到董岗彪的出现。

2.2 凤凰男的奋斗历程

董岗彪1973年出生于山东济宁一个贫困家庭,比徐艺丽大6岁。他的母亲刘秀英经历过三段失败的婚姻,董岗彪是她最小的儿子。在最后一次离婚后,刘秀英独自抚养年幼的小儿子。一个单身母亲带孩子,生活自然困苦。董岗彪从小就很懂事,事事都以妈妈为先。母子俩相依为命,日久天长,董岗彪成了标准的妈宝男。

董岗彪从小就知道要通过读书改变命运。他学习刻苦,成绩优异,顺利考入大学,后来又考取了河海大学的硕士学位。2003年,董岗彪被常熟理工学院聘用为教师,教授的主要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他参与过一项省级项目、三项厅级项目,主持过一项校级项目,发表过数篇学术论文,还荣获"江苏省哲学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等多项荣誉。

2.3 相遇相知:一场不该开始的恋情

2005年,徐艺丽博士毕业后进入常熟理工学院任教,与董岗彪成为同事。两人的相遇是在一场教师活动中,此时风华正茂、学业有成的徐艺丽,一眼就被董岗彪看中,而董岗彪的才华也同样吸引着这个初入情场的小姑娘。

董岗彪对徐艺丽一见钟情,随即展开猛烈追求。他比徐艺丽年长几岁,显得更为成熟稳重,再加上格外会体贴关心生活细节,让徐艺丽情窦初开,产生不一样的情愫。两人有很多共同话题,在工作上也互相帮助,关系越来越亲密。

然而,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遭到了徐艺丽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两人门不当户不对,董岗彪的家庭背景复杂,母亲刘秀英性格强势,以后的婚姻生活可能会有很多问题。但沉浸在爱情中的徐艺丽听不进父母的劝告,坚持要和董岗彪在一起。

2007年,徐艺丽不顾父母的反对,从家里偷偷拿出户口本,与董岗彪登记结婚。徐艺丽的父母虽然不认可这段婚姻,但看到生米已煮成熟饭,也只能接受现实。他们不仅没有向董家要彩礼,还自费为女儿筹办了婚礼。在婚礼上,董岗彪向新婚妻子承诺:"我保证结婚以后依然待你如初,不让你受一点儿委屈。"

三、婆媳战争:从摩擦到仇恨

3.1 婚后生活的不和谐音符

婚后,由于经济条件限制,董岗彪和徐艺丽住在学校分配的宿舍里,只有一室一厅。董岗彪的母亲刘秀英很快就从山东老家来到常熟,挤进了这个狭小的宿舍,与儿子、儿媳同住一屋。

刘秀英出生在思想传统封建的农村,她从潜意识里就认为女人应该"三从四德",做一个懂得照顾丈夫、孩子的家庭主妇。可是徐艺丽不仅要做丈夫坚强的后盾,同时她也要做事业上的女强人。也因此,婆媳二人在诸多方面都有着极深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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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最令徐艺丽难以接受的是,婆婆坚持要和儿子睡一张床,让她睡客厅的折叠床。董岗彪解释说:"没和你结婚之前,我们都是这样睡觉的。"徐艺丽对此十分不满,与丈夫理论,没想到却被董岗彪打了一巴掌。

此外,生活习惯的差异也让徐艺丽苦不堪言。刘秀英爱吃面食,一天三顿几乎都离不开面条,口味也比较重;而徐艺丽偏爱清淡类食物,主食一般会选择白米饭。刘秀英还爱占小便宜,经常在公共水管处用盆接水,说是为了省水。水滴声让徐艺丽晚上睡不好觉,还差点被地上的水盆绊倒。

3.2 矛盾升级:怀孕与买房

2007年,徐艺丽怀孕了。为了让女儿过得舒服些,徐艺丽的父母拿出10万元首付,给女儿女婿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董岗彪一个人的名字。房子装修好后,徐艺丽和董岗彪搬进了新房,婆婆刘秀英则留在学校宿舍。

然而,徐艺丽生下儿子后,董岗彪又把母亲接回了新房。刘秀英声称要照顾儿媳和孙子,但实际上却处处刁难徐艺丽。她在徐艺丽生完孩子出院第二天,就要求儿媳下床干活,说她当年生了三个孩子都是生完就下地干活了,徐艺丽太娇气。

更过分的是,刘秀英还把大儿子及其一家都安排住在徐艺丽家的车库里,吃饭就在楼上吃。这个大儿子是刘秀英跟她的第一任丈夫生的。从此,这个家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徐艺丽一提出异议,董岗彪就护着自己的母亲,常用"我妈不容易"来搪塞,甚至动手打妻子。

徐艺丽在孕期曾因婆婆放置的接水盆而摔倒,差点流产;坐月子期间,婆婆也不帮忙照顾孩子,反而处处挑剔;董岗彪出差时,刘秀英还故意反锁门不让徐艺丽进屋,迫使她只能在车库过夜。

3.3 无法调和的矛盾

徐艺丽的父母得知女儿在婆家的遭遇后,十分心疼。他们多次劝说女儿离婚,但徐艺丽为了孩子一直隐忍。她曾向丈夫提出让婆婆回学校宿舍住,但董岗彪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有一次,董岗彪甚至编造母亲得了癌症的谎言,让徐艺丽不得不再次接纳婆婆。

徐艺丽发现婆婆根本没有癌症,而是胆囊炎时,与董岗彪大吵一架。此后,董岗彪对徐艺丽的态度越来越差,不仅不调解婆媳矛盾,反而多次对妻子动手。徐艺丽忍无可忍,于2010年9月向董岗彪提出离婚。

董岗彪不同意离婚,多次到岳父家求情,但徐艺丽去意已决。她开始看房子,准备离婚后自己带孩子生活。然而,她不知道的是,一场更大的危机正在逼近。

四、血腥惨案:12刀终结年轻生命

4.1 精心策划的谋杀

2010年10月底,徐艺丽提出离婚还不到一个月,刘秀英就开始策划杀害儿媳。她带着一个塑料桶去加油站买汽油,但加油站规定汽油不得用塑料桶盛放,必须是铁桶,这一次她买油未遂。为了便于在家中藏匿,刘秀英专门去五金店测量了铁桶的高度和宽度,挑选好一个合适的铁桶。

11月6日,趁着徐艺丽回常州看孩子之时,刘秀英先买回了铁桶藏于家中。11月11日,她花了400块钱请路边人替她买了50元的汽油。据说,11月12日,刘秀英就准备利用汽油火烧徐艺丽,但那几天徐艺丽为了避开她,根本不在家中,所以她未能得手。

2010年11月25日,徐艺丽因为第二天要参加单位的主任科员考试,决定回家复习。虽然董岗彪出差在外,但她认为一晚上应该不会有多大冲突。当晚,徐艺丽回到家中,就将自己锁在房间内复习考试。期间,刘秀英故意拉掉电闸,想迫使徐艺丽出来理论,但徐艺丽没有上当。

4.2 残忍杀害

2010年11月26日中午,徐艺丽正在家中复习,刘秀英故意将电视音量开到最大,干扰徐艺丽学习。徐艺丽忍无可忍,出来让刘秀英把声音调小,刘秀英不听,徐艺丽就拔掉了电视插头,准备出门吃饭。

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刘秀英。她从厕所里拿出事先买好的汽油,泼向徐艺丽的头部。徐艺丽的隐形眼镜遇到汽油后迅速溶解,她疼痛难忍,滑倒在地。刘秀英趁机骑在徐艺丽身上,拿出菜刀,对着她的脖子连砍12刀,徐艺丽当场死亡。

作案后,刘秀英非常冷静。她换下染血的衣服,将双手和菜刀在厨房清洗干净,然后出门吃饭,还在外面溜达了一圈,直到下午才来到派出所自首。面对警方的询问,她淡定地说:"我把我儿媳妇杀了。"

4.3 现场惨状

警方赶到案发现场时,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整个房间充满了浓重的血腥味和汽油味,徐艺丽的尸体倒在客厅中间,颈部被砍了多刀,几乎身首分离,场面惨不忍睹。

法医鉴定后得出结论:徐艺丽是被锐器刺、切,致左、右侧颈总动脉及右侧颈内静脉破裂致大失血死亡。她一共被砍了12刀,刀刀致命,头颅和脖子之间只剩一层皮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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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徐艺丽的父母得知女儿遇害的消息后,悲痛欲绝。他们后悔当初没有坚持反对这门亲事,让女儿遭受如此悲惨的命运。徐艺丽的母亲抱着女儿的遗体泣不成声:"当初爸爸妈妈不让你嫁过来,你非要嫁。你这一死,让我跟你爸怎么活呀。"

五、法律审判:死刑变死缓的争议

5.1 庭审过程

2011年6月17日,"刘秀英故意杀人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庭审期间,刘秀英承认了自己故意杀人的事实,但她坚称自己是家庭矛盾之下的激情杀人,并不是事先策划的有预谋杀人。

检方拿出了完整的证据链——从刘秀英提着塑料桶去买汽油,到买铁桶、买汽油,并将汽油倒入盆中,混在家中大大小小的接水盆里,再到挑选日子杀人,证明刘秀英完全是经过充分计划的有预谋杀人。

面对检方的指控,刘秀英辩称是徐艺丽先拿着刀威胁她,说"把你砍成肉蛋蛋"。但"把你砍成肉蛋蛋"是陕西方言,而徐艺丽从小在江苏长大,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法官并没有采信刘秀英的辩解。

5.2 判决结果

2011年12月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刘秀英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但考虑到案件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年纪较大(66岁),且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处刘秀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徐艺丽的父母对这一判决结果非常不满,他们认为刘秀英的行为极其恶劣,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法院认为,虽然刘秀英的犯罪行为极其严重,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判处死缓是适当的。

5.3 减刑与保外就医

2012年6月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秀英的定罪量刑予以核准。2012年6月27日,刘秀英被交付执行。2014年7月29日,执行机关江苏省南通女子监狱提出减刑意见书,认为刘秀英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能认罪服法,认真参加学习,遵守监规,没有故意犯罪,依法提请减刑。

2014年9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刘秀英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依法应予减刑。最终裁定将刘秀英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2016年11月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受理了刘秀英的减刑申请。法院认为,刘秀英在被减为无期徒刑后,主观上认罪、悔罪,客观上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2016年12月27日,法院裁定将刘秀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刑期自2016年12月28日起至2035年9月27日止。

然而,据报道,刘秀英在入狱后不久就被查出患有胆囊癌,随后被保外就医。因此,实际上她并没有服满判决的刑期。这一情况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

六、后续发展:凶手逍遥,亲人痛苦

6.1 董岗彪的"幸福"生活

令人心寒的是,作为受害者丈夫的董岗彪,不仅没有为妻子讨回公道,反而向法院提交了对母亲的谅解书。他以受害者家属的身份,原谅了杀害自己妻子的凶手,这一举动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

徐艺丽死后,董岗彪继承了她的全部财产,包括徐艺丽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他甚至以孩子为要挟,威胁将孩子送回老家,迫使徐艺丽的父母放弃了对女儿遗产的继承权。

2016年,董岗彪再婚了,新妻子是一位年轻的城市独生女。他们住在徐艺丽父母为女儿买的房子里,睡在徐艺丽为自己挑选的床上。董岗彪的事业也一帆风顺,他获得了博士学位,被评为副教授,后来还升任副院长。讽刺的是,他教授的课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哲学史。

6.2 徐家父母的悲惨遭遇

徐艺丽的父母在失去女儿后,生活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他们无法接受女儿被残忍杀害的事实,更无法接受凶手仅被判处死缓,而且还可能因为保外就医而提前出狱。

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徐艺丽的父母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董岗彪返还女儿的遗产。但董岗彪以孩子的抚养权为筹码,威胁如果徐艺丽的父母坚持要回财产,他就将孩子送回农村老家,让他们永远见不到外孙。徐艺丽的父母担心失去外孙,最终不得不放弃了财产继承权。

徐艺丽的母亲因为过度悲伤,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最终精神失常。而徐艺丽的父亲也因悲痛过度,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这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一场残忍的谋杀彻底摧毁了。

6.3 社会反响与反思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引发了公众对"凤凰男"、"妈宝男"、"婆媳关系"等问题的广泛讨论。许多人质疑,董岗彪是否与这起谋杀案有关,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村老太太,怎么会知道汽油能溶解隐形眼镜,并且如此冷静地策划并实施谋杀?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有人认为,董岗彪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可能知道刘秀英不会被判处死刑,再加上刘秀英身患疾病,保外就医并不难。因此,他可能在背后策划了这起谋杀案,以达到独占财产的目的。但这些都只是猜测,没有确凿的证据。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人们对"门当户对"这一传统观念的重新思考。许多人认为,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如果双方家庭背景差异太大,价值观和生活习惯不同,即使两个人感情再好,也可能在婚后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甚至引发悲剧。

七、悲剧反思:门当户对的重要性

7.1 经济差距带来的问题

徐艺丽和董岗彪的婚姻是典型的"扶贫式婚姻"。徐艺丽出身于高知家庭,经济条件优越;而董岗彪则来自贫困家庭,经济条件差。这种经济差距不仅导致了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的不同,还带来了更深层次的心理问题。

董岗彪的母亲刘秀英因为长期生活在贫困中,形成了爱占小便宜、斤斤计较的性格。她无法理解徐艺丽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认为徐艺丽花钱大手大脚,不会过日子。而徐艺丽则无法接受刘秀英的节俭和吝啬,觉得她过于小气,甚至有些不卫生。

这种经济差距还导致了权力关系的不平等。徐艺丽的父母出资为女儿女婿购买了房子,但房产证上只写了董岗彪的名字。这一做法原本是为了表达善意,却为日后的财产纠纷埋下了隐患。

7.2 价值观的冲突

除了经济差距外,徐艺丽和董岗彪的价值观也存在巨大差异。徐艺丽接受过高等教育,思想开放,追求独立和平等;而董岗彪则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妻子应该以家庭为重,服从丈夫和婆婆。

这种价值观的冲突在婆媳关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刘秀英认为,女人应该"三从四德",做一个贤妻良母,而徐艺丽作为新时代的女性,更注重自我实现和个人价值的体现。两人在育儿、家务分工等方面的观念截然不同,导致矛盾不断升级。

7.3 家庭关系的复杂性

这起悲剧还揭示了家庭关系的复杂性,尤其是婆媳关系的敏感性。在传统家庭中,婆婆往往将儿媳视为"外人",尤其是当儿子与儿媳关系亲密时,婆婆可能会感到被冷落,甚至产生嫉妒心理。

董岗彪作为"妈宝男",在婆媳矛盾中没有起到调解作用,反而一味偏袒母亲,加剧了矛盾。他没有意识到,婚姻是建立在夫妻关系之上的,应该以夫妻关系为核心,而不是以母子关系为核心。

7.4 徐艺丽悲剧的启示

徐艺丽的悲剧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首先,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在选择伴侣时,不仅要考虑两个人的感情,还要考虑双方家庭的背景、价值观和生活习惯是否相容。

其次,门当户对并不是封建思想,而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之谈。门当户对不仅指经济条件相当,还包括教育背景、家庭环境、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匹配。只有双方在这些方面基本一致,婚姻才能更加稳定和幸福。

再次,面对家庭暴力和精神压迫,不能一味忍让,应该及时寻求帮助,必要时果断离开。徐艺丽在婚姻中多次遭受婆婆的刁难和丈夫的暴力,但她选择了忍让,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最后,法律在处理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时,应该更加慎重。虽然刘秀英有自首情节,但她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判处死缓是否合适,值得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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