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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游戏竞技 > 大案要案详情录 > 第361章 江西赣州服装店命案

2011年11月16日晚上八点多,江西赣州南康区唐江镇的商业街上,一家服装店的卷帘门突然放了下来。这条商业街的私营店主们都在努力地吆喝,想要在晚上九点关门前再做一单生意,可这家服装店却提前一个多小时就关门了。周围的商家们感到好奇,没到歇业时间怎么就闭店了呢?当时大家还认为早关门一个商家就少了一个竞争对手,并没有太在意。然而,谁也没想到,就在这个看似平常的夜晚,一场震惊全镇的命案正在这家服装店里悄然发生。

一、清晨的惊叫声

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011年11月17日,当所有店主都收拾妥当开始营业时,只有这家服装店没有开张。这让大家感到纳闷,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最忌讳的就是关门。通常情况下,就是人不在的话,店也要开着,或者找个亲戚来帮着看一下,或者让周边信得过的商家帮着照看一眼。很少有人不开门,却不告诉周边商家的情况。

过了一会儿,有一个前一天在这家服装店买衣服的顾客过来换个尺码,却发现店没有开门,于是就打听旁边的商家。这种服装店通常都是一楼营业,二楼住人,旁边的商家就过来敲门,一边敲门一边说:"太阳都快照屁股了,还不起来营业,再不开门,上帝把你店给砸了!"卷帘门被敲得啪啪响,却没有任何回应。

隔壁商家就拿手机给该服装店的老板打电话,却发现电话没人接。此时,女店主的丈夫也赶了过来,跟旁边的商家说:"要死啦,打了一早上的电话也不接一下。"丈夫有事找妻子,于是不情愿地赶来,然后手忙脚乱地用备用钥匙把卷帘门拉起,让等了很久的顾客自己去找适合的尺码,自己径直上二楼去找妻子,憋了一肚子的气,想要见到妻子后就骂她一顿。

然而,当他刚走到二楼的拐角处,就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妻子姜云露衣不蔽体地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头发凌乱不堪,上衣的扣子被揭开了,裤子也被扒了下来。见到这种情况,丈夫大喊了一声:"出人命啦!"当即掏出手机拨通了110报案。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死者名叫姜云露,现年27岁,是这家服装店的店主。因为这条商业街的停业时间是晚上九点,所以很多时候她就在服装店的二楼居住,二楼有卫生间和卧室。姜云露一年前盘下这个门面开服装店,一楼是铺面,二楼起居,平时一个人住在店里,周末的时候,丈夫会带女儿过来一起住。出事的那天是周三,是姜云露一个人在这里看店。

面对警察的时候,姜云露的丈夫看上去挺平静的,平静得有些反常。可是毕竟人家里刚出了这么大的事,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民警也不好太直接质疑太多什么。

二、诡异的案发现场

警方进入现场后发现,姜云露仰面躺在服装店二楼的楼梯口,衣衫不整、文胸移位、裤子被扒下,颈部有明显的掐痕,初步判断为机械性窒息死亡。尸体所处的二楼是死者平时居住的地方,卫生间和卧室都在这一层。

卧室里十分凌乱,在卧室的门后面技术人员发现了一个红色的塑料袋,里面是面额不等的现金,经过清点,大约有八千多元。在双人床旁边摆着一张木桌,桌上堆满了衣物和化妆品。这时,桌子上摆着的两盒安全套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很快警方就在卫生间的蹲便器里发现了一个用过安全套的外包装,经过比对,与卧室桌子上安全套属于同一品牌,警方分析这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留下来的。

现场的情况让警方感到十分困惑。姜云露的钱包安然无恙,里面的现金一分没少。更离谱的是,在楼梯口还发现了一个红色塑料袋,里面装着整整8000块钱!这凶手到底是来偷东西还是来送钱的?姜云露的金项链、金戒指和手机不翼而飞,看来凶手顺手牵羊拿走了这些物品。

在一楼到二楼的楼梯上,警方发现了拖拽尸体的痕迹,以及一枚清晰的皮鞋印。再加上死者的袜子很脏,警方推断,死者很可能是在一楼被人掐死的,嫌疑人很可能只有一个人。

技术人员在楼梯上提取到一枚鞋印,通过这枚鞋印警方判断凶手是身高一米七左右的男性,年龄在二十到四十岁之间,体型偏瘦。

三、扑朔迷离的尸检结果

法医很快对姜云露进行了尸检,结果显示:死者死亡原因是捂嘴扼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大约在饭后两小时左右,也就是案发那晚8点半到10点半之间。此外,尸检结果还显示,死者在死后遭到了侮辱,但是死者体内并没有发现茎叶。

这个结果让警方更加困惑。根据这个检验结果,再加上在卫生间发现的安全套外包装,警方推断,嫌疑人在侮辱尸体的时候一定使用了安全套。

然而,更令人震惊的发现还在后面。法医在进一步检查时发现,姜云露的指甲缝里留有另一人的DNA,而且为两个不同男性的DNA!在姜云露的脖颈处提取出来了一位男性的DNA,除此之外,在她的指甲和案发现场留下的烟头里提取出了另一个男性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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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这一发现让整个案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现场所有证据都显示凶手只有一个人,那为什么会出现两个男人的DNA呢?其中一个男人的生物检材肯定是嫌疑人留下来的,但另一个又是谁呢?

四、神秘的电脑与80多名网友

警方在现场勘查时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楼进门口的收银台电脑的电源线被拔了下来。有一些服装店为了招揽回头客,往往会开办会员系统,如果不是电脑出了问题,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拔断的,只有要送去检修的时候,才会选择拔线。技术人员插上电源后,发现电脑并没有什么问题,这说明拔掉电源线的可能是犯罪嫌疑人。

可是凶手为什么要拔掉电脑电源呢?虽然在那个时期,电脑还算是比较贵重的电器,但是变现不容易,而且拿起来又费劲,相比之下,二楼大量现金他都没有拿,为何要拿电脑呢?带着疑问,技术人员决定从电脑查起,一定是电脑里面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这一查,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原来,死者姜云露是一位"冲浪达人",她的QQ上有七八十个异性网友,主要集中在赣州市范围内,聊天记录也暧昧不清。警方推断死者很有可能是因为跟异性的交往出了问题。

在姜云露几十个网友中,警方发现有一个网名叫"齐天大圣"的网友非常可疑。这个人在与姜云露聊天过程中曾经多次威胁她,要求她断绝与其他人的情人关系,要不然会对她不客气。

五、第一位嫌疑人:"齐天大圣"王星宇

警方很快找到了这个叫"齐天大圣"的网友,此人名叫王星宇,是赣州市一家单位的工作人员。王星宇身高体态和年龄都比较吻合警方的画像,身高一米七,体型偏瘦,年龄在二十到四十岁之间。

面对侦查员,王星宇没有否认和姜云露的暧昧关系,对于两个人后来产生的矛盾也都承认,甚至对自己曾经威胁过姜云露也不避讳,但是他并不承认作案,说只是从语言上对姜云露进行威胁,吓唬吓唬她而已。

然而,当警方问起姜云露遇害那天晚上的行踪时,王星宇却说想不起来了。更让警方感到可疑的是,王星宇的脖子上有两道血道子,很像是被人用指甲抓挠过的,而且比较新鲜。

警方立即对王星宇进行了DNA比对,大家都认为这个脖子上有抓痕、又曾威胁过死者的男人很可能就是凶手。然而,鉴定结果却让所有人意外:王星宇的DNA和死者身上的那两份生物检材都没有被比中。

王星宇解释说,那天他去见了一个刚认识的女网友,因为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所以动手打了起来,那位女网友因此抓伤了他的脖子。在办案人员认为这个王星宇性格不正常的同时,也认为王星宇并没有重大作案嫌疑。

六、第二位嫌疑人:债主张元凯

排除了王星宇的嫌疑后,警方把目光转向了姜云露的通话记录。他们发现,在案发当天晚上19:00多,有一个号码和姜云露通话了几分钟,而死者跟这个号码之间的联系十分频繁。

经查,这个号码的机主叫张元凯,27岁,男性,是南康区一家工厂的工人,身高1.71米,体态偏瘦,十分符合警方对嫌疑人的刻画。更为重要的是,警方在之前询问王星宇的时候,王星宇就提到过张元凯,王星宇警告姜云露不要再来往的人正是这个叫张元凯的人。

据王星宇说,张元凯比较喜欢赌钱,经常找姜云露借钱,姜云露几乎是有求必应,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总共借给张元凯上万元。那么张元凯会不会因为还不上钱而产生杀机呢?

面对侦查员,张元凯十分坦然。他说出事的那天晚上,姜云露确实给他打过电话,不过那只是一个普通的催债电话,而他当时在单位的浴室洗澡,洗完澡就回宿舍休息了,这个情况得到张元凯工友的证实。

警方调查发现,张元凯在工厂浴室待了将近一个半小时,这时间也太反常了。更可疑的是,澡堂有个侧门,从那儿到案发现场,来回也就四十分钟。

警方再次找到浴室看门的师傅,师傅回忆说,当天晚上张元凯好像是傍晚7点左右进去的,9点左右出来的,也就是说案发时间张元凯一直没有离开浴室。但正是这个时间引起了警方的怀疑:洗一个澡洗了两个多小时,这太不符合常理了!

警方立即检查了澡堂结构,发现走廊有一扇后门可以通到外面大路,通过后门进出完全不会被注意。警方做了实验,从澡堂后门到服装店步行往返只需要四十分钟,而张元凯有两个小时的空档,他完全有时间去作案再返回澡堂制造不在场证明。

警方再次提取张元凯的血液进行比对,这次结果显示他的DNA和姜云路脖子上留下的痕迹完全吻合!看来他就是凶手了。

七、说谎的丈夫

正当大家以为案子破了的时候,张元凯却坚决不承认杀人。他解释说,那天接到姜云路催债电话后很生气,就穿过澡堂后门去找他理论,见面时他一时冲动亲了姜云路的脖子,因此留下了痕迹。之后两人争吵了几句,他就返回澡堂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张元凯的解释听起来虽然合理,但警方并不甘心。哪有这么巧,又有作案时间,又有作案动机,而且死者身上还有张元凯的生物检材,警方并没有彻底排除张元凯的作案嫌疑。

这时,负责案件的老刑侦突然意识到,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人物:姜云露的丈夫!他自始至终的表现都很平静,完全没有那种极度悲伤,感觉不到他是那种妻子被杀害了的人,何况妻子肚里还怀有身孕。

经过侦查小组的侧面调查,原来姜云露自结婚之后,和丈夫的感情一直不太好。直到案发前的一个月才有所缓和,原因是姜云露怀孕了。所以姜云露的死实则是一尸两命,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说,哪怕丈夫对死者没有感情,但刚刚怀上的孩子也不幸丧生,作为父亲不应该如此平静啊。

警方找到姜云露的丈夫询问情况,他说那天晚上下班以后心情不太好,就到河边吹风,根本没有去过服装店,不可能是凶手。但是警方调取河边监控,发现他并不是一直待在河边,他中途骑自行车离开了,而且离开的时间和姜云露遇害的时间非常接近,自己讲的在河边散心这个说法就不符合,明显在说谎,这使他的嫌疑又进一步加大了。

技术人员立刻采集姜云露丈夫的血液进行比对,结果却让人意外:丈夫的DNA和现场发现的两处陌生男子痕迹都对不上。

面对反驳他解释的监控时,姜云露丈夫终于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撒谎了。当晚他是因为找了一个私家侦探,想让他认清姜云露的脸,日后好调查她是否出轨。因为这太丢人了,所以没好意思说实话。

至此,丈夫的嫌疑也被排除了,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八、关键物证:窗外的安全套

案件调查陷入困境,警方决定再次回到案发现场寻找更确凿的证据。他们反反复复想这个现场,是不是有哪个地方有遗漏,不管是室内还是室外都必须展开全面搜查。

侦查组再次来到姜云露的服装店,这是一幢两层的小楼,屋子里面已经被搜索过无数次了,不再有新发现。站在二楼窗户跟前的刑侦队长,突然发现窗外的视角不全。那窗户封着防盗网,不大,但因为是和墙面平行的,头伸不出去也就看不到外面的情况。

侦查组赶紧来到楼下户外。二楼窗户的下沿,是一条窄窄的飘台,站在楼上的房间内是看不到的。踩着梯子爬上去,飘台的台面上,一只使用过的安全套正贴着墙根躺在那里!民警们一下子看到了破案的希望。

警方立即将安全套送检。虽然距离案发已经十多天了,能否检出结果侦查员心里也比较忐忑。好在当天晚上检测结果出来了,安全套的外表检出了被害人的生物检材,里面则检出了一名男性的生物检材,它跟死者指甲缝以及现场留下的可疑烟头同属一个男人,这个结果让警方看到了破案的希望,这个人应该就是犯罪嫌疑人。

同时这个结果也证明了张元凯不是侮辱尸体的人,那么这个人到底是谁呢?

九、真凶现身:张华的犯罪事实

警方又采集了小镇上五六十个年龄身高体态符合嫌疑人特征的男青年的DNA,在比对到第六份血样时,一个叫张华的男人被比对上了。

张华是赣州市南康区人,未婚,23岁,身高1.7米,体态偏瘦。经过调查,张华2010年7月刚刚大学毕业,之前一直在外地打工,案发前不久刚回到南康。张华的家并不在死者所在的镇子,张华也不是死者的网友,死者的丈夫和朋友都说,死者并不认识张华。

案发后的第14天,张华被捕了。面对证据,他交代了自己杀害姜云露并侮辱尸体的罪行。

张华交代,大约在案发前十几天,他乘坐公交车从老家经过死者所在的镇子,坐车的时候把钱包丢了,里面有他好不容易攒下的三千多元现金。张华当时就怀疑是车上的一个年轻女人干的,但没有证据。

案发的那天,张华来到死者的镇子上办事,晚上八点多逛街的时候看到姜云露的服装店就鬼使神差地进去了。他感觉这个服装店的老板娘跟当天他坐车时怀疑的那个女人很像,但是没有证据,只能离开了。离开小店不久,张华接到家里急需用钱的电话,接完电话,张华脑袋一片空白,接着就被报复的心理冲昏了头脑,转身又进入了姜云露的小店。

张华供述,他进店后先把姜云露弄在地上,然后掐了几下,返身把门关了,回去后看到姜云露又坐了起来,然后也没多想,又继续掐她,直到把姜云露掐死。在搏斗的时候,他的耳朵被姜云露抓破了,这就在指甲缝里留下了关键证据。

杀死姜云露后,张华又紧张地抽了一支烟,然后把姜云露的尸体拖到了二楼,本来想掩藏起来,无奈力气耗尽了。他就进入死者的卧室,在床上、柜子里翻找一些东西。原本想找一些财物的张华恰好看到了卧室桌上的安全套,这激起了张华的**,也中断了对财物的继续寻找。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大案要案详情录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完事以后,张华把安全套扒下来随手往窗外一扔,恰好掉在飘台上。因为害怕呆久了被人发现,张华摘下了被害人的金项链,揣上了被害人的手机,临走之前他本想带上一楼的电脑,拔了线之后又觉得不方便,只好作罢。

十、案件背后的真相

案件虽然破了,但仍有一些谜团需要解开。为什么姜云露的丈夫要对警察撒谎?王星宇脖子上的那两道抓痕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姜云露的丈夫知道她在外边找其它男人。出事那天晚上,他下班之后是打算带人认脸,他请了一个"私家侦探",所以骑摩托车往返过妻子的店铺。而"约炮"上瘾的王星宇,则在出事那天约了另一个网友见面,血印子就是那个女人抓出来的。王星宇不敢讲出这桩丑事,便对民警推说记不清楚当天去了哪儿。

张华的犯罪动机令人唏嘘。他仅仅因为怀疑姜云露偷了他的钱包,在接到家里急需用钱的电话后,就失去理智杀害了一个无辜的孕妇。更令人愤怒的是,他在杀害姜云露后,还对她的尸体实施了侮辱。

十一、法庭审判:正义的裁决

案件告破后,张华被依法提起公诉。法庭上,检察官振振有词:"被告人张华,因一时冲动,竟残忍杀害无辜的姜云露。不仅如此,还对死者实施了侮辱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惩处!"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考虑到张华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造成一尸两命的严重后果,且在杀人后侮辱尸体,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最终,法官宣判:张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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