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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小说网 > 军事历史 > 九两金 > 第68章 孤岛洪流

九两金 第68章 孤岛洪流

作者:是我老猫啊 分类:军事历史 更新时间:2025-12-12 00:28:32 来源:全本小说网

光绪五年,己卯兔年,

广东南部的四会县,暑气像一口密不透风的铁锅,把整个珠江三角洲的冲积平原蒸得人心惶惶。

李庚的家在三江下游(西江、北江,绥江这三江)旁的一个小小的沙田围村,村子里的人世代以种稻、养鱼、育蚕为生,靠着肥沃的土地和纵横的水网,日子虽不富裕,却也温饱。

这一年,天像是漏了个窟窿。

从五月开始,暴雨就没有停歇过。

起初是寻常的龙舟水,村民们还在祠堂里说笑,赌今年哪条村的龙舟能夺得头筹。

但雨水下了十天半月,江水漫上了田埂,蚕房里的桑叶开始发霉,人们脸上的笑容便渐渐凝固了。

到了六月,情况急转直下。

西江上游山洪并发,洪峰如千军万马,挟带着泥沙、断木、牲畜的尸体,怒吼着向下游扑来。

村里的耆老们脸色煞白,敲着铜锣,嘶哑地喊着:“走水啦!走水啦!上大堤!快上大堤!”

李庚那年十七岁,身材已经长成,一身晒得黝黑的腱子肉,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壮劳力。

他背着年迈的母亲,左手拉着父亲,右手拽着十二岁的妹妹,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人流往村后的大堤上跑。

雨点像是石子一样砸在身上,风声在耳边呼啸,与身后江水崩腾的巨响混在一起,宛如末日降临。

他还记得父亲当时的喘息声,混杂着雨水和汗水的咸涩味道。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没离开过这片土地,他拍着李庚的胳膊,大声喊道:“阿庚!顶住!护好你娘和你妹!祠堂里的祖宗牌位,我……”

话音未落,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从不远处传来。

不是雷声,是比雷声更沉闷、更绝望的声音。

“堤崩了!”不知是谁用尽全身力气喊出了这句话。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李庚回头望去,只见平日里坚如磐尔的黄土大堤,被黄浊的江水撕开一个巨大的口子。

洪水像一头挣脱了锁链的远古巨兽,咆哮着,翻滚着,吞噬了田野、房屋,以及所有来不及逃生的人。

那一刻,世界在他眼中变成了缓慢而无声的画面。

他看到邻居张叔被一个漩涡卷进去,挣扎了两下便没了踪影。

他看到自家那三间泥砖瓦房,像个纸糊的盒子一样,瞬间被洪流拍碎、淹没。

他看到妹妹惊恐地睁大了眼睛,小小的手被一股巨力从他掌中扯走。

“小蝶!”他撕心裂肺地吼叫,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妹妹的身影消失在浊浪里。

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撞在他的背上,他失去了平衡,父亲和母亲的惊呼声被洪水吞噬。

冰冷而浑浊的江水灌进他的口鼻,将他拖入一个天旋地转的黑暗世界。

求生的本能让他拼命划动四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手触到了一段粗糙的浮木。

他死死抱住那根救命的木头,任由洪水将他带向未知的远方。

当他再次恢复意识时,发现自己被冲到了一处高地。

雨停了,太阳出来了,但阳光照耀下的世界,却比地狱还要可怖。

目之所及,一片汪洋。

曾经的村庄、田野、桑基鱼塘,全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些屋顶和树冠挣扎地露出水面。

水面上漂浮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桌椅板凳、烂掉的瓜果、肿胀的猪羊尸体,还有……人的尸体。

他看到了父亲,趴在一块门板上,额头上有个巨大的血洞。

他看到了母亲,挂在一棵歪脖子树的枝桠上,双目紧闭,脸色青白。

他甚至看到了妹妹那件他最熟悉的红布衫,被缠在了一丛水草里。

李庚没有哭。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仿佛在看一场与自己无关的悲剧。

巨大的悲痛已经超出了他能理解和承受的范畴,在他的胸中凝结成了一块又冷又硬的石头。

他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将父母的尸身从水里捞出来,放在还算干爽的泥地上。

他潜进水里,解开那件缠绕着的红布衫,紧紧地攥在手里。

他找不到任何工具,只能用双手在泥泞的坡地上刨坑。

指甲翻飞,血肉模糊,他却感觉不到一丝疼痛。

他花了整整两天时间,将父母合葬在一起。没有棺木,没有墓碑,只有一个小小的土堆。

他把那件红布衫叠好,放在了土堆前。

做完这一切,他站起身,茫然四顾。天地之大,再没有一个亲人,再没有一个可以被称之为“家”的地方。

水灾之后,是大饥荒。

洪水退去,留下的不是沃土,而是厚厚的一层淤泥和无数腐烂的尸体。

瘟疫开始蔓延,村里幸存下来的人,十个里有八个都病倒了。

粮仓被淹,存粮尽毁,人们开始啃树皮,吃草根。

很快,连树皮草根都找不到了。

李庚亲眼见到,有人为了半个发霉的馍,打得头破血流。

他也见到,昔日和善的邻里,为了争夺一具浮尸身上可能藏有的几个铜板,而拔刀相向。最让他不寒而栗的是,有人在半夜已经开始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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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九两金请大家收藏:()九两金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活下去,成了唯一的念头。

他像一头孤狼,在满目疮痍的土地上游荡。

靠着年轻力壮,他抢过野狗嘴里的腐肉,也曾从快要饿死的人手里夺过最后一点食物。

他变得沉默寡言,眼神里却多了一种令人畏惧的凶狠。

那是在与天灾、与人性的险恶搏斗后,被逼出来的狠戾。

一个月后,他听人说,要去澳门。

那里是洋人的地界,不受大清官府管辖,是个纸醉金迷的地方,只要肯卖力气,总能找到一口饭吃。

更重要的是,从那里可以“过番”,去南洋,去金山,去一个可以重新开始的地方。

他的一个远房堂叔,据说就在澳门做“客头”,专门介绍乡人出洋务工。

凭着这个渺茫的希望,李庚把那件洗得发白的红布衫贴身藏好,随着逃难的人潮,一步一步,向着南方那座传说中的“濠镜澳”走去。

他不知道,等待他的将是怎样一个光怪陆离、龙蛇混杂的世界,

——————

几番辗转,踏上澳门土地的那一刻,李庚感觉自己像走近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境。

记忆里是满目疮痍、饿殍遍野的故土,眼前却是另一番景象。

狭窄的麻石街道两旁,一边是岭南风格的青砖灰瓦骑楼,另一边却是粉刷成鹅黄、淡绿的南欧式小洋楼,有着精致的百叶窗和铁艺阳台。

街上的人也是形形色色。穿着长袍马褂、拖着辫子的中国人,与高鼻深目、穿着西装的葡萄牙人擦肩而过。

这里的繁华,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李庚按照记忆中的地址,在迷宫般的巷弄里穿行,终于在一个名为“福隆新街”的地方找到了他那位堂叔的落脚点。

这是一条着名的烟花柳巷,街道两旁的木制门窗都被漆成了暧昧的红色。

他的堂叔李老七,就在一间“同捞同煲”招牌里做事。

李庚找到老七叔时,他正蹲在门口,就着咸鱼干喝着劣质的米酒。

李老七是个四十多岁的瘦小男人,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透着精明和世故。他认出李庚后,先是惊讶,听完李庚的遭遇后,又叹了几口气,露出几分怜悯。

“唉,真是惨。这世道,人命比草还贱。”他把酒碗递给李庚,“喝一口,暖暖身子。”

李庚接过碗,一饮而尽。

酒水直接顺着淌到胃里,让他因长期饥饿而麻木的身体,有了一丝活过来的感觉。

“七叔,我想去南洋。听说你在这里有门路,能不能帮我?”李庚开门见山,声音沙哑。

李老七闻言,脸上的同情之色变成了为难。

他咂了咂嘴,压低声音说:“阿庚,不是七叔不帮你。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在整个港澳的华工出洋生意,都被人垄断了。”

“垄断?”李庚不解。

“对。一个洪门大爷。”

李老七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敬畏,“听说他是洪门义兴的龙头大佬,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把港澳大大小小的三合会、堂口全都给打服了。现在,甭管是去南洋挖锡矿,种甘蔗,还是去金山捞钱,都得从他手底下过。所有的猪仔,都得先去他的劳务公司登记画押,再由他统一分配给那些洋人的招工馆。

我们这些小客头,现在也只能给他跑跑腿,从乡下招些人过来,赚点介绍费。私自介绍人出海?被他知道了,非得把腿打断沉到十字门去不可。”

李庚的心沉了下去。

“那就……按他的规矩来。”

李庚的语气没有丝毫犹豫。只要能活下去,去哪里,给谁做工,他不在乎。

李老七打量着他。眼前的这个侄子,虽然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但那双眼睛里却透着一股子与年龄不符的狠劲。

“你……在乡下是不是……”李老七试探着问。

“家没了,人都死光了。”李庚平静地陈述着事实,语气里没有一丝波澜。

这种平静比撕心裂肺的哭喊更让李老七感到心惊。

听完李庚简单的几句话,他登时就明白,这孩子的心,已经被那场大水给泡硬了。

“好,你跟我来。”李老七站起身,“我带你去堂里的麻皮哥那里问问。他是管这片招工的,得先过他那关。”

李老七带他去的是澳门一个老牌的三合会堂口,听说如今也归顺了九爷。

堂口设在一座客栈后院,里面是另一番天地。

李庚跟着李老七走进去,只见院子里几个**着上身、露出纹身的汉子正在举石锁,哼哈有声。一个脸上有几点麻子的男人,正翘着二郎腿,由着一个小弟给他捶背。

“麻皮哥。”李老七恭敬地哈着腰。

那个被称为“麻皮哥”的男人懒洋洋地睁开眼,看了看李老七,又把目光投向他身后的李庚。眼神在李庚身上刮了一遍。

“哟,老七,又带了新货?”麻皮哥的声音有些尖利。

“是想找乐子,还是赌钱,还是找女人?”

“麻皮哥。这是我侄子,家乡遭了水灾,活不下去了,想去南洋讨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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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九两金请大家收藏:()九两金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麻皮哥没理会李老七,只是盯着李庚,冷笑一声:“小子,你这眼神不对劲啊。在国内是杀了人,还是犯了什么事跑路过来的?”

李庚迎着他的目光,不闪不避,沉声道:“家破人亡,烂命一条,只想找个地方卖力气换饭吃。”

“呵,好个烂命一条。”麻皮哥坐直了身子,似乎对李庚产生了一点兴趣。他挥了挥手,让李老七先走。

“这劳务生意如今没几分油水,我愿是懒得管的,不过你小子看着够狠,要不要来我堂口做事?”

李庚沉默几息,并不回答。

麻皮哥冷笑两声,也不为难他,喊了个小弟带人走。

李庚穿过几条街,来到一条更宽敞的街道。

街角挂着一块簇新的木牌,上面用中葡两种文字写着——“濠江劳务公司”。

公司里面很敞亮,有几个穿着西式衬衫的“先生”在算盘和账本间忙碌。麻皮哥的小弟带着李庚到一个柜台前,让人给他拿了张表格登记。

姓名、籍贯、年龄、有无手艺……李庚一一作答。

登记完毕,那个小弟见没出问题,他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将李庚带到一旁,给他倒了杯白水。

“兄弟,我看你身子骨还算结实,眼神也够狠,是个不怕事的。”

麻皮哥的打仔慢悠悠地说,“去南洋挖矿,又苦又累,还容易得瘴气,十个里有五个回不来。现在有桩美事,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干?”

李庚端着杯子,没有作声,等着他的下文。

“有个护卫队的活计。”

那个混混说,“包吃包住,还教识字,每月还有饷银拿,可比当苦工强多了。”

李庚的眉头微微一皱。这突如其来的好事,让他本能地警惕。

“是给洋人当差,还是给大清的官老爷看门?”他问了第一个问题。

那个混混嗤笑一声:“都不是。是给我们华人自己办事。”

“是给九爷做事?”他又问。

麻皮哥闻言,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里充满了不屑:“你想得美!人家还不一定瞧得上你!你知道外面有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进这支护卫队吗?全澳门所有三合会的烂仔,哪个不想去?钱又多还踏实,可人家有规矩,沾赌的不要,抽大烟的不要,之前猪仔馆的也都一概不要!”

李庚沉默了片刻,抬起头,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送我去,有什么好处?”

那个混混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他深深地看了李庚一眼,“没错,我推荐一个人进去,要是被选上了,能给我一笔不菲的赏钱。没好处的事,谁他妈的愿意费这个劲?”

“好,我去。”李庚没有丝毫犹豫地答应了。

那人满意地点点头,当即就带着他去了另一个房间,低声说了几句。

房间里有两个穿着短褂的精壮汉子,不由分说地让李庚脱了衣服。

他们仔细检查了他的身体,看看有没有吸食鸦片的痕迹,有没有恶疾,然后又到院子里让他做了几个简单的体能测试:举石担、折返跑、引体向上。随后还让他跑了几圈。

李庚常年干农活,经历了几个月的逃难,常年吃不饱饭,虽然筋骨和耐力都远超常人,但这几项测试着实有些吃力。

他艰难地通过了初检。

“凑活。”一个汉子皱着眉头点了点头。

那人给了他一块木牌,让他明天一早到内港码头集合。

“小子,能不能抓住这个机会,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临走前,那个瞒着大哥赚中介费的混混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一夜,老七叔大概是觉得他有希望能被选上,提前投资,给他安排在一个干净的小客栈里,还让人送来了一顿饱饭和一身干净的衣服。

这是几个月来,他第一次睡在床上,第一次吃到了米饭和肉。

他狼吞虎咽地把所有食物一扫而光,然后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夜无眠。

他想起了父母,想起了妹妹,想起了那场吞噬一切的洪水。

悲伤依然像巨石一样压在心底,但人总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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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还未亮,李庚就已穿戴整齐,拿着那块木牌,来到了内港码头。

码头上已经聚集了二三十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一个个都像他一样,面带风霜,眼神里却透着一股不甘于平凡的野心。

他们大多是破产的农民、失业的手工业者,还有一些是不知道从哪里逃出来的兵油子。

他们被一艘不起眼的舢板分批送到了一处偏僻的货仓。

货仓里,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正背着手等着他们。

这个男人身材不高,但站得笔直,像一杆标枪。

一双吊梢眼异常锐利,更有几分狠毒。

“我姓钱,你们可以叫我钱教头。”

“从今天起,你们要在这里待上一个月。一个月后,能站着走出这个门的,才有资格吃上那碗饭。撑不住的,随时可以滚蛋,没人会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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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九两金请大家收藏:()九两金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听说这位曾经在湘军里吃粮,见过血,杀过不知道多少人。

如今被商会请来,操练这批新人。

接下来的一个月,对李庚和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炼狱般的考验。

钱老兵的训练方法简单而粗暴,没有任何花哨的技巧,只有最基础、最枯燥的磨练。

第一项是“站桩”。每天天不亮,他们就要在院子里站成一排,纹丝不动。

头顶烈日,汗如雨下,蚊虫叮咬,都不许动弹一下。

老钱会拿着一根藤条,在队列里来回巡视,谁要是晃动一下,或者撑不住倒下,一藤条就毫不留情地抽过去。

李庚咬着牙,任由汗水流进眼睛,涩得生疼。他把身体当成一根木头,把思想放空,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个念头:撑下去。他见过比这苦得多的日子,这点皮肉之苦,算不了什么。

第二项是“队列”。

最简单的口令,他们要重复成千上万遍。钱老兵的要求苛刻到变态的程度,几十个人的队伍,必须做到步伐整齐划一。

“你们不是一盘散沙,是一个拳头!拳头要攥紧了,打出去才有力道!”钱老兵的吼声在训练场上空回荡。

第三项是“训家规与营规”。

老钱教他们背诵听说是曾国藩自编写的《爱民歌》、《解散歌》等歌谣,要求他们每日吟唱,内容涵盖了不扰民、不奸淫、不抢掠等严格的军纪。

李庚从不抱怨,也从不质疑。

他只是沉默地执行着每一项命令。

他的沉默和其他人的沉默不一样。其他人是慑于钱老兵的威严,而他,是从心底里接受了这种模式。

家破人亡的经历让他明白,个人的意志在巨大的灾难和绝对的力量面前,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

他渴望力量,渴望秩序,而钱教头所教给他们的,正是最基础的力量和秩序。

在这一个月里,李庚不仅是在接受训练,更是在用一种近乎贪婪的姿态,观察和学习。

他观察钱教头如何用最简单的口令,调动几十个人的行动。他观察那些兵油子出身的同伴,他们身上有着一种普通人没有的悍勇和纪律性。

老钱也注意到了这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

李庚从不偷懒,也从不叫苦,分配给他的任务,他总能完成得最好。

他的体能、耐力、意志力,都远超同龄人。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最初的三十多人,只剩下了不到二十个。剩下的听说编到别的队伍去了。

最后一天,钱老兵把他们集合起来,目光从每个人脸上扫过。

“恭喜你们,挺下来了。”他平静地说,“你们已经不是一个月前那群乌合之众了。你们学会了站立,学会了走路,学会了听懂命令。但记住,这仅仅是个开始。”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也不知道你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或许是为了钱,或许是为了出人头地。但我要告诉你们,接下来你们要去的地方,给你们的,远不止这些。

同时,它向你们索要的,也远不止你们的汗水和力气。好自为之。”

说完,他转身离去,挺直的背影,像他来时一样,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众人面面相觑,一个月下来,早都有所猜测,这是提着脑袋去当兵了。

可是打谁?

此时萌生退意更是已经晚了,走不脱了。

很快,几艘蒙着油布的船靠岸,几个穿着黑色短衫的汉子,让他们依次登船,并且用黑布蒙上了他们的眼睛。

船在海上行驶了不知道多久,李庚只能听到海浪拍打船舷的声音,和海鸟的鸣叫。

当他们被允许摘下眼罩时,发现船已经靠在了一座岛屿的码头上。

这座岛屿,从外面看,和珠江口随处可见的渔村没有任何区别。

岸边是错落的蚝壳石头房,沙滩上晾晒着渔网,到处都是鱼腥味。

然而,当他们跟着黑衫汉子穿过渔村,走过一道晒鱼场的木门后,眼前的景象,让包括李庚在内的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门后,是一个巨大的山坳。山坳里,俨然是一座组织严密、壁垒森严的军营。

一排排整齐的营房,一块巨大的泥地训练场,远处甚至还有专门用来射击的靶场。身穿不同制服的人在其中穿行,有和他们一样的汉人,有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黑人,甚至还有几个金发碧眼的白人。他们手里拿着的,不是大刀长矛,而是闪烁着金属光泽的、李庚从未见过的洋枪。

这里的一切,都透露出一股与令人敬畏的军营的气息。

一个穿着长衫、戴着眼镜,看起来像个教书先生的中年人走了过来,对他们温和地笑了笑。

“欢迎来到振华学营。”

他说,“从今天起,你们将在这里学习如何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在这里,你们不仅要学会如何战斗,更要学会为什么而战斗。忘掉你们过去的名字,忘掉你们的过去。在这里,你们只有一个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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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九两金请大家收藏:()九两金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他拿出一个名册,开始点名。

“……李庚!”

“到。”李庚出列。

先生看了他一眼,推了推眼镜,说:“你的代号,庚寅。”

庚寅,虎。

李庚默默地念着这个代号。

他突然有些浑身发颤,自己的人生,像一艘被洪水冲离了航道的小船,在经历了无尽的漂泊和磨砺之后,终于驶入了一个神秘而宏大的港湾。

他不知道这个港湾将通向何方,但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将不再是那个在绝望中挣扎求生的农家子弟李庚了。

——————————————

新学营的生活,比老湘兵的训练营,无论是强度还是内容,都提升了不止一个层次。

这里不像一个单纯的军营,更像一个融合了军事、政治和文化教育的巨大熔炉,要把他们这些出身各异的“废铁”,锻造成足以改变时代的“精钢”。

营地的食宿条件好得惊人。住的是十人一间的通铺营房,干净整洁。

吃的是三餐白米饭,顿顿有鱼有肉,甚至还有水果。对于李庚这些从饥荒里逃出来的人来说,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但所有人都明白,这一切都不是白白得来的。

每天的训练从晨跑开始,到晚课结束,排得满满当当。

教官的组成也如李庚初见时那般“国际化”,每个人都身怀绝技,也带来了截然不同的知识体系。

教他们队列和战术的,是一个名叫赫斯勒的德国人。

他曾是普鲁士军队的士官,据说因为酗酒殴打长官而被开除,后来成了在远东四处流浪的佣兵。

他为人傲慢,看不起所有的中国人,但他的军事素养却是实打实的。他教的,是当时最先进的普鲁士散兵线战术,强调纪律、火力和机动性。

另一个教大战场作战的,是一个名叫萨姆的美国黑人。

他沉默寡言,但枪法极其骇人,自我介绍是南北战争的老兵头,听说是九爷从美国请来的。

而教他们冷兵器,特别是冷兵器近身搏杀的,则是一位姓吴的教官。

吴教官最让学员们敬畏。

据说,他是太平天国的余部,曾是侍王李世贤的亲兵,曾经是一个三合会的红棍,被人请来。

他教的近身杀法,是太平军在血与火的战场上总结出来的,凶险异常,一往无前,充满了一股玉石俱焚的惨烈气息。

除了军事训练,营地里还有文化课。

那位戴眼镜的白先生,是文化课的总负责人。

还有一应先生会亲自教导学员们识字、算术,还有地理和历史。

正是在这里,李庚的世界观被彻底颠覆和重塑。

他吸收着所有这些离经叛道又前所未见的知识。

其中有三堂课,对他的冲击最大,如同三道惊雷,在他混沌的脑海中,劈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一个是第一次上军械课。

这堂课由赫斯勒上。

那天,他把所有学员带到了一个宽敞的仓库里。仓库的长条桌上,盖着巨大的油布。

他一边说话,旁边有一个通译模仿他的语气重复。

“你们知道,为什么你们大清国的八旗、绿营,几十万大军,会被我们几千个欧洲士兵打得落花流水吗?”

赫斯勒轻蔑地开场,“因为你们还在用这些玩意儿!”

他猛地掀开油布,露出了下面的东西。

一边,是各式各样的清军武器:沉重的抬枪,需要两三个人才能操作。

做工粗糙的鸟铳,铳口还能看到铸造时留下的瑕疵。

还有各式各样的大刀、长矛、弓箭。

“垃圾!”赫斯勒一脚踢翻了一支鸟铳,“射程不到一百步,下雨天就是个烧火棍,打三枪就要清理半天铳管。你们的将军,还在用几百年前的思维打仗,以为人多,嗓门大,就能吓跑敌人!”

他的话语充满了侮辱性,让不少学员脸上露出了愤怒的神色。但赫斯勒毫不在意,他转身,拿起另一边桌上的武器。

那是几支闪烁着冰冷金属光芒的步枪,枪身是光滑的木托,枪管和机关则是经过精密加工的钢铁。

“睁大你们的眼睛看清楚,这,才是现代战争的武器!”

他拿起一支步枪,动作娴熟地拉开枪栓,将一颗黄澄澄的子弹填入枪膛。“德意志帝国的骄傲,毛瑟步枪(M1871)!栓动式后膛装填,使用金属定装弹。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一分钟可以发射十次以上。它的有效射程超过六百米!在你们的鸟铳还够不着我们的时候,我们就能像打靶一样,把你们一个个点杀掉!”

接着,他又拿起了另一支。“大英帝国的荣耀,马丁尼-亨利步枪。下降式闭锁,射速更快,威力更大。印度、非洲,无数的土着部落,就是倒在这种武器之下,变成了维多利亚女王的殖民地。”

他甚至还展示了一架小型的、装在三脚架上的多管武器。“美国人的发明,加特林机枪。只要你摇动这个手柄,它就能像洒水一样,把子弹泼洒出去。一分钟,两百发!在它面前,任何冲锋的人海,都只是一堆会移动的肉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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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九两金请大家收藏:()九两金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李庚死死地盯着那些被称为“步枪”和“机枪”的东西。

满心冰冷。

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第二次是白先生亲自讲授的一课。

教室的墙上,挂着一幅巨大而崭新的世界地图。这幅地图与李庚在乡下私塾里见过的那种以天朝为中心,毛笔手绘的建议舆图完全不同。

在这幅地图上,大清国虽然疆域辽阔,却只是欧亚大陆东部的一块。而在它的周围,是无数个国家和地区。

白先生拿着一根教鞭,指着地图,声音温和但内容却令人心惊。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朝中大员称之为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个世界,不再是我们老祖宗理解的那个天圆地方、天朝上国的世界。它是一个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丛林。”

他的教鞭指向了欧洲。“这里,是世界的动力核心。以英吉利、法兰西、德意志、俄罗斯为首的列强,完成了工业武装。他们的蒸汽机驱动着成千上万的工厂,生产出钢铁、布匹和武器。他们的铁甲舰,横行于世界各大洋,所到之处,贸易和杀戮随之而来。”

他又指向了奥斯曼土耳其。“这个曾经横跨欧亚非的庞大帝国,因为内部腐朽,技术落后,如今正被英、法、俄等国一点点地瓜分、蚕食。”

教鞭滑向了非洲。“这片富饶而古老的大陆,正在变成欧洲人的猎场。他们划分势力范围,奴役当地的人民,掠夺他们的黄金、象牙和钻石。所谓的文明,是建立在野蛮的鲜血之上的。”

最后,他的教鞭重重地点在了大清国的版图上。

“那么,我们呢?”白先生的语气变得沉重,“四十年前,英国人为了倾销他们的鸦片,用坚船利炮打开了我们的国门。二十年前,英法联军攻进了京城,烧毁了万园之园。俄国人趁火打劫,通过不平等的《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割占了我们北方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相当于几十个广东那么大!”

“我们的关税不能自主,洋人在我们的土地上享有治外法权,杀了人可以不受我们的法律制裁。他们的军舰可以在我们的长江里横行无忌。他们的传教士,在乡间引发了无数的冲突和血案。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列强们像一群饥饿的豺狼,正围绕着我们这头看似庞大、实则虚弱的国家,准备分而食之。”

教室里一片死寂,只有学员们粗重的呼吸声。

这些信息,对于他们这些几乎没有离开过家乡的年轻人来说,是颠覆性的。

他们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国家的处境,已经艰难到了这个地步。

李庚的脑海中,洪水滔天的景象,与白先生地图上那被列强环伺的疆土重叠在了一起。

个人的悲剧,原来只是一个国家巨大悲剧的缩影。

如果国家是一艘正在沉没的大船,那么船上的每一个人,无论贫富贵贱,最终都难逃被溺毙的命运。

“为什么会这样?”一个学员忍不住颤声问道。

白先生推了推眼镜,环视众人,一字一句地说:“因为我们落后了。我们的思想,我们的制度,我们的武器,都落后于他们,落后这个时代。所以,我们才会挨打。记住,你弱小就要挨欺负,这就是这个世界最残酷,也最真实的法则。”

——————————

吴教官的课没有在教室,而是在营地后山的一块空地上。

那天阴天,风很大,吹得每个人的衣衫猎猎作响。

吴教官没有带刀,只是背着手,看着山下的大海。

“你们头上这根辫子,是什么?”他突然开口,声音被风吹得有些破碎。

学员们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回答。

“是屈辱!是耻辱!”吴教官猛地转身,眼中射出慑人的精光,“是当年鞑子入关,为了让我们汉人屈服,颁下剃发令,用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屠刀,强加在我们祖先头上的奴隶印记!”

他走到一个学员面前,粗暴地抓起对方的头发。“二百多年了!我们戴着这个耻辱的标记,早就忘了我们是谁了!我们忘了我们是那个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汉朝子孙,忘了我们是那个万国来朝、气吞寰宇的盛唐后裔,忘了我们是那个悲壮的崖山风骨的宋人后代!”

“鞑子是什么?他们是关外的渔猎部落,是我们的世仇!他们窃取了我们的江山,奴役了我们的同胞,还恬不知耻地自称为天朝!他们防我们汉人,甚于防洋人。他们宁可把国土割让给洋人,也不愿意把兵权交给我们汉人。在他们眼里,这片土地,是他们aixinjuelao一家的私产,我们亿万汉人,不过是他们的奴才和牛马!”

吴教官的声音越来越激动,他开始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太平天国。

在他口中,那不是一场邪教的叛乱,而是一场“光复汉室、驱逐鞑虏”的伟大战争。

“我们曾经打下了半壁江山,我们把辫子都剪了,穿上了汉人的衣裳。我们差一点,就差一点点,就能把鞑子皇帝拉下马,重造一个汉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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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九两金请大家收藏:()九两金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他的眼中流露出无尽的痛苦和不甘,“可是我们败了。我们败给了内部的**,也败给了那些帮助满清朝廷的洋人!曾国藩、李鸿章,那些被称颂的所谓中兴名臣,在我眼里,不过是认贼作父、屠杀同胞的汉奸!”

“现在洋人就想做跟鞑子一样的事!”

“因为他们知道这样可行,这样的方式成功过,我们认了,忍了,二百多年!”

风声呼啸,像是无数冤魂在哭泣。

李庚站在队列中,不知该做何反应。

那我能做什么?

我要做什么?

吴教官缓了半天,再度开口,

“今日且用剩下的心气儿,与你们说说咱们汉人的衣冠。

大明末,鞑子皇帝坐稳了龙椅,就下了一道旨,要么,就像他们鞑子一样,剃光脑门,拖一条猪尾巴似的辫子,摇尾乞怜地活下去。要么,就留着我们祖宗传下来的头发,然后全家死光!

天下官绅,十个里有九个都跪下了。膝盖软,脖子就硬不起来。他们剃了头,换上了鞑子的官服,恬不知耻地去帮着新主子,逼自己的同胞剃头。

但是,总有硬骨头的地方!在江南,有一个小小的县城,叫江阴。城里的读书人,城外的庄稼汉,城里的铁匠、商贩,他们不答应!他们说:我们是堂堂大明百姓,头可断,发绝不可剃!

朝廷派来的县令劝降,被城里的百姓乱棍打死。

于是,他们拥立了城里的典史(管治安的小官)做头领。这个小典史是个读书人,可他身上有血性,他带着全城男女老少,登上城墙,对着城外黑压压的鞑子兵,立下了誓言——誓与此城共存亡!

你们想想看,那是什么场面?

城外,是二十四万鞑子兵和投降的汉奸军,带着西洋人的红衣大炮,炮弹跟冰雹似的往城里砸。城里呢?不到十万个老百姓,能打仗的壮丁不过一两万,没有援军,没有粮草,连火药都是拿庙里的铜钟、铁香炉化了自己造的。

可就是这么一座孤城,愣是顶住了!

鞑子兵换了三个王爷、大将军来指挥,用了当时最厉害的二百多门大炮,日夜不停地轰。城墙塌了,城里的男男女女就用血肉、用门板、用桌椅去堵!炮弹打完了,他们就用石头、用滚油、用金汁往下泼!

鞑子想劝降,派人喊话,说只要剃了头,就封官加爵。城头上的回答是什么?是弓箭和鸟枪!

这场仗,足足打了八十一天!

八十一天的血战啊,后生们!

城里的人,每天都在死。饿死的,病死的,战死的。可城里没有一个人投降!

一个都没有!

最后一天,城墙被大炮轰开几十个大口子,鞑子兵像潮水一样涌了进来。

最后这些伤兵宁死不降!城里的百姓,男人战死,女人就投井、上吊,抱着孩子一起跳进火里。他们不愿受辱,不愿拖着辫子做亡国奴!

城破之后,鞑子兵屠城三日,把刀都砍钝了。十几万江阴百姓,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几十个人。

我这条命,是从天京城的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我见过“清妖”的屠杀,我知道那是什么样子。江阴城里发生的事,两百年后,又在我们的土地上发生了一遍又一遍!

后来,有人在江阴的城墙上,发现了一副对联,是城里人拿命写的,你们都给我记在心里:

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

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年江山!

从江阴到天京,我们汉人的脊梁从来没断过!

我为什么要跟你们说这个?

我一个曾经被人撵得像狗一样的反贼,跟你们这些拿俸禄的说这些?

因为我要你们记住!你们当兵,操练本事,不是为了给哪个大老爷看家护院!

你们的枪口,要对准的,是想让我们亡国灭种的敌人!

不管是现在海上来的洋人,还是哪个吃自己同胞血的畜生!

你们要记住江阴城里的读书人、庄稼汉!他们才是我们汉人的脊梁!一个兵,要是没了这根脊梁,就算你拿着天底下最厉害的洋枪,你也只是个会走路的死人!是个奴才!

都听明白了吗?!

现在洋人的快枪比当年厉害,可要是骨头软了,再好的枪炮也是烧火棍!

去吧......

明日练洋操时都想想,你们肩上扛着汉人百万魂,天国百万灵,别让老祖宗在九泉下啐咱们的脊梁骨!”

课程结束后,学员们久久没有散去,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思索。

那天晚上,李庚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回到了家乡,洪水退去,父母和妹妹都活了过来。

但紧接着,一群穿着清妖官服的士兵冲进村子,烧杀抢掠。他愤怒地拿起武器反抗,那武器,正是赫斯勒展示的毛瑟步枪。他每一次扣动扳机,都有一个敌人倒下。最后,他剪掉了自己的辫子,站在父母的坟前,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枪。

从梦中醒来,天还未亮,窗外是深沉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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