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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乡警事 第234章 亮鸡到老街 落脚大通铺

作者:欧杠流芳 分类:都市白领 更新时间:2025-11-15 15:09:47 来源:全本小说网

果敢这地方,不说大家都知道,虽然说当时的果敢还没有被国内媒体聚焦,但是其实已经糟糕透顶。园区不断冒头,内战打得很拉锯,当然也是部分人眼中的矿山、天堂。

最乱的时代、当然也是最好的时代。

说不定当时在那边干着干着,真就发财了。

此行果敢,是刘昭副局长安排的,他就给我们一个任务,说是部里已经接到了最高层的指示,要求公安机关要有担当,必须干掉存在于果敢的肮脏和罪恶。

果敢之毒,罄竹难书。

每一年,这个地方的园区给华夏造成的损失,估计得以百亿来计算,不少人因此倾家荡产;每一年,从这个地方流入华夏的粉粉,用吨都难以计量;每一年,消失在这里的华夏人,成千上万。

确实有人在这里实现了梦想,但是更多的人在这里魂飞魄散。

有人告诉我说,华人在这里就如同野生的猪仔,一不留神就会被抓走。要么被迫参军,在炮火纷飞的战斗中化成灰;要么被以二十万左右的价格卖到园区,过上暗无天日的日子。

夜猫的离开,给我们造成很大的被动,我和鸡哥在车上商量了一会,盘算着要是前往果敢的话,驾车是不行的,那还必须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步行前往。

组织的力量是靠不住了,因为不管是潘威还是苏帕雅,这俩人现在肯定恨我们恨得牙痒痒,只要我们胆敢再回庄园或者到总领事馆,说不好就要被他们两个捉住,第三次晕倒是完全有可能的。

不如不见。

刘昭副局长这边,他说得很明确,希望我们以自己的方法进果敢,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联系他在这边的力量。

我猜,应该是刘局长在果敢的根基不深,力有所不逮,不然也不会派我们过来。

这个时候,鸡哥提议,他说之前我和夜猫丈步行走,从第四特区一直都到曼德勒,这期间不仅我们两个人的战斗能力得到极大的提升,对生活的理解也进一步加深,对蒲甘的了解也得到加强,是一场不错的修行,不若有样学样,再来一次?

这小子,没有被“封魔”,一直心里有梗。

鸡哥的这个想法,我是认可的,反正我们几个正处于受命“双规”期间,能在外面浪一天就爽一天,早早完成任务回去说不好还要遭人嫌弃。

我们将车留在停车场,然后只带着一部卫星电话和一个背包,慢悠悠地向果敢行进。

在没出曼德勒之前,我找了一家玉石店,把金边眼镜送的玉石拿出来,让老板给我做成配饰。我需要的是做一个玉镯、一个玉扳指、一个玉佛,而且从光头清马仔那里抢到的玉饰,我也请老板重新打磨一遍。

手镯是给我母亲准备的,扳指送我老爸,玉佛留给我将来的老婆,至于其它的,就只有看看能不能卖一个好价钱。参加工作这么久了,我觉得自己该攒一点老婆本了,不能老是抠抠搜搜过日子,万一再遇到周静一家那样索要彩礼的,我也有一些底气。

不娶的底气。

让我想不到的,金边眼镜这小子不仅给我和夜猫送得有玉石,连鸡哥他也送,区别在于他们只有一个我有俩。关于是这个事情,我跟刘昭局长报告过,问他算不算受贿。刘昭局长回答我说,外交无小事,国外友人既然送点礼物,那就收下呗。

我后来也想通了,玉石这东西在我们华夏值钱,但是在蒲甘这里,特别是曼德勒这边,不就是摆在大街上卖的嘛,跟大白菜一个身价。

把玉石留在店里,缴纳了足够的加工费之后,我和鸡哥还跟老板租了一个保险柜,将我们的武器全部存在里面。折腾完这些,我们的钱包已经瘪了,所以沿途行进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考虑伙食保障的问题。

最后还是鸡哥这小子聪明,他拿出锋利的军刀,哗啦啦就给我剃了个光头,还让我把他的头发也刮了,这样我们就能冒充华夏来的和尚,在蒲甘化缘。

只可惜,作为大师兄的我,没有悟空那一根金箍棒。

不过,我要那铁棒也没有用。

你还别说,鸡哥的这一招还真管用,在南亚这些国家,礼佛成风,只要说是和尚就有很高的地位。每当我们敲开百姓家的门,不管他们家境如何,都会给一口吃的,个别家底殷实的,还会打发一点车马费。

但是本着修行的原则,鸡哥我们俩一般不接受馈赠。

这其中还发生过搞笑的事情,有一回我们遇到一名当地高僧,对方真诚地邀请我们到他的寺庙作客,鸡哥我俩还以为捡到了便宜,无知无畏地跟着去。

可是到了才知道,按照佛学分级,对方是教授,我们是幼儿园的学生,最后还是我想起信大师平时面对群众的一些方法和套路,勉强混过去,最后饭都不敢吃,屙了一泡尿就赶紧告辞。

还有另外一回,我们某天留宿在一户大户人家,户主是当地一个比较地位的官绅,他看中了我们两个的华夏身份以及健康的身体,于是就极力劝我们两个还俗,说是要把女儿嫁给我们,并把资产转移到华夏来。听他报的那个数字,不要说鸡哥,就连我都有一点心动,能不劳而获地住别墅开奔驰,还上什么鸟班。最后,要不是这老家伙的女儿实在有点磕碜,鸡哥真就留下,在异国他乡成为了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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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苗乡警事请大家收藏:()苗乡警事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至于另外的,倒没有什么值得说。一路上看着当地群众的苦难生活,我对稳定和幸福有了更深的理解,我再一次感受到,生在华夏的骄傲,感受到祖国繁荣富强的可贵之处。

要是没有这一次蒲甘之行,我时不时也会跟键盘侠一样,抱怨这样、埋怨那样,认为当权者处处亏欠自己,可是看了蒲甘的苦难,我真明白了什么叫生在福中不知福。

不知道不觉间,我和鸡哥已经在路上行走将近半个月,这半个月的时间里,风土人情倒是看了不少,可是本身的搏斗能力并没有得到加强。

夜猫一走,就再没有人给我强制性的压力。第一天我自觉训练了四个小时,第二天减半,第三天再减半,后来干脆觉得走路也是锻炼就一点都不搞了,再过两天我连路都不想走,一天老瞅着公路看,一直想搭车。

如果不是生活质量偏低,八块腹肌都快干消失了。

二十天之后,已经来到农历的三月初,这天果敢老街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来了两个黑黝黝的、留着光头的华夏“僧人”,这两人身背背包,头发胡子刮得一根都不剩,一身衣服虽然还算干净,可是也被洗得发白,一眼看上去就是长期在外风餐露宿的人。

还真像两个苦行僧。

这不,看那满脸的菜色就知道,应该是不沾荤腥之人。

不用说,这确实是我和夜猫,从曼德勒省步行到果敢,我们也算是历经了重重磨难,有大毅力之人。别的不说,有三四回差点被抓壮丁,被人捉去打仗了。

我和夜猫两个,找到当地一家小旅馆,每人花二十块钱要了一个大通铺的铺位住了进去。

你还别说,这跟二十年前的云阳一个水平。

这家旅馆便宜是便宜,可是硬件却不那么让人恭维。这个大通铺可以容纳二十个人左右,现在虽然没有满铺,可也挤得差不多一半的人。最让人无语的是,这边的住宿是不分男女的,好几个男人拖妻带女的住进来,他们还带得有小婴儿,婴儿时不时被通铺里的豆豉味道熏哭,惹得好几个人直骂娘。

要不是有任务在身,我特么绝对不会住这个鸟地方。

鸡哥和我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夜晚九点,我选了个最外边、通风最好、看上去最干净的位置,将背包往床上一扔,当作枕头就准备睡觉。鸡哥紧挨着我,倒在床上就打起呼噜来。

这可是我们近段时间第一次在床上睡觉,虽然很脏乱,但是比起山洞、树叉来说,确实好了太多太多,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美美睡地闭上眼。

我们刚刚选定位置,满屋子就安静了下来,好几个人探头过来,惊讶地看着我们。

怎么了,哥身上有花吗?

对于这些人诧异的眼光,我懒得管,心里隐约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是来这边就是要搞事的,我们还真不怕事。

我闭上眼睛假寐起来。

安静只是暂时的,两分钟不到,就有一个婴儿哭了,哭得很尖、很炸裂,一直不消停。

这可有人不干了。

“朱老七,喊你媳妇喂一喂嘛。”一个粗犷的声音抗议说,娃娃哭得这么厉害,不是饿了就是冷了,赶紧喂点呢。

“烂洋芋,你是不是又想吃我媳妇的豆腐了?”听到有人责难自己,那个婴儿的父亲、也就是那个叫朱老七的人一边吩咐自家老婆喂奶,一边和那个叫烂洋芋的人调笑。他说,老规矩啊,吃豆腐可以,但是得给钱,老规矩,三十块一发。

我擦,还有如此无耻的人?

我眼睛睁开一个缝望过去,发现那个叫烂洋芋的是一个络腮胡,他就在隔我不远的铺子上坐着,眼睛直勾勾地望着铺子最里面的一家三口。而那个叫朱老七的则是一个瘦得跟猴一样的男人,倒是他老婆不仅年轻、还蛮有牌面的,只要稍打扮一下,就能得七分那种,最关键的是她喂娃娃的姿势很怪,居然把上衣全部掀起来,两个圆滚滚的奈子一个被婴儿含着,另外一个则在通风换气。

更奇葩的是,那婆娘脸上还满是期待之情,她炽热的眼光不仅仅看向络腮胡,还时不时朝鸡哥我们这边扫。

我也是服了。

有这么不讲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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