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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里的猎人 第153章 ——手把肉

作者:荒野追踪 分类:游戏竞技 更新时间:2025-10-29 18:59:42 来源:全本小说网

它走了,无声无息,也许带着不甘,也许也带着失落,但他还是走了。虎子看着石头端着尿碗的手,愣愣地问道?手里是啥。石头尴尬地说,水,然后转过身倒在了雪地上。哎呀,倒了干啥,正好渴了。虎子又说道。我说,快进家吧。虎子非常的疑惑,你们大半夜把我弄院子里干啥,我没说话,直接进了屋子。石头跑过去也把他扶起来,也进了屋里,关上门,把炉子重新点燃。屋子里顿时又暖和了起来。然后一个个又上了炕,也没人再说话,盖上被子,再次闭上眼睛,酣睡起来。

不知道睡了多久,被一阵砸门声吵醒,我艰难地睁开眼睛,才发现,屋子里已经亮了进来,我看看表,六点半了。沈雁,开门,院子里传来沈雁父亲的喊声。我们赶紧起来开始穿衣服,沈雁急急忙忙的下了地,出去开大门。过了一会儿,院子里就传来了——咯吱——咯吱的脚步声。等他们父子进来,我看见沈雁的父亲怀里抱着一个黑色的瓷盆。上面用一块厚厚的棉垫子盖着,很严实。进来就说,你们快点把被褥叠起来,赶紧吃饭,别凉了。听到这里我才知道,黑瓷盆里装点是吃的,不免有些感动。大早晨就把饭给送过来了,这是几点起的呀!

他把盆子放在灶台上就回去了,说是家里还有事,我们又把炉子点起来之后,就开始吃饭,沈雁拿掉盖在盆子上的棉垫子后,我们才看见,盆子里是满满一盆紫红色的小米粥。大家可能好奇,小米粥怎么会是紫红色的呢?那是因为在焖粥的时候在里面加入了适量的红豆。这种红豆在我老家叫“梅豆”她是一种红色的豆子,比黄豆大,长圆形状,在焖粥之前先把梅豆煮烂,在加入洗好的小米,把水熬干。成品是干的。所以又叫豆子粥,也有的叫牢饭。是我们那里很常见的一种食物。

我们拿起筷子,也没用碗,五个大小伙子,也没打算剩,所以你一口,我一口就在盆子里吃了起来。粥焖的很香,软糯劲道,吃起来很甜,我知道,那是因为在焖粥的时候在里面加入了“糖精”。刚吃了几口,我就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我妈妈老是在每年的腊月初八早早起来就会焖这种粥,而这天吃粥有讲究,最好在太阳没出山之前吃最好。也叫腊八粥。我自言自语地说道,难道今天是腊月初八?没有人说话。都在忙着大口大口地吃着粥。我四下看了一遍,像找个月份牌看看,寻摸了一圈,也没有个看初几的东西,沈雁咽下嘴里的粥说,嗯嗯,今天好像是初八,我听我“大”说过。我一边嚼着嘴里的粥,一边想着,快过年了,这次回去也该回家了,仔细算来,差不多一个月了没回家,每天都在山里跑。想到了家,我就想起了我妈。

一盆粥在一阵阵吧唧声中见了底,看着盆子里所剩不多的粥,我放下了筷子。虽说不是很饱,但也差不多了,这顿饭一吃,整个身体都暖烘烘的。很是舒服,我开始抽烟,建军向我看了过来,今天走吗?我还没说话,沈雁却说道,今天不能走,你们没听到那个接生的老娘婆说吗?虎子好奇地一边嚼着嘴里的饭,一边问道?说啥了,沈雁又说,不是让三叔今天给咱们杀羊吃吗?我一听,也想了起来,我又说道,真的给杀吗?一只羊也挺贵的。沈雁说道,三叔家的羊最多。我很好奇,三叔是你亲三叔吗?沈雁摇摇头说道,不是,只是一个村的,和我“大”关系特别好。我一想也是,本来就没几户人家,再弄个关系不和,有点事连个帮忙的也没有。

东边的山上变红了,雾蒙蒙一片。厚厚的积雪掩埋了所有的东西,把这个世界变成了一片雪白,此刻的世界只有两种颜色,雪一样的白和煤一样的黑。如同当年的黑白色老照片。或许是这里的人少,所以沟里也没有绿化。村子里只有几棵高大挺拔的大杨树,和一些零零散散的杏树外,再没有别的树了,这里,比较荒凉。但,我能体会到这里的热情!喳喳——喳喳——几只喜鹊站在高高的杏树上孜孜不倦的叫着,好像是在用它们的歌声来欢迎我们的到来。

我们五人在屋檐底下站成一排,一边抽着烟看着对面山上的景色一边商量着下一步的计划。当然,马鹿依然是不变的选择,建军也说,再打一只,也该回去了。沈雁进到屋子里又往炉子里加了几块木头,端着那个黑色的盆子又走了出来,让虎子把他家门关好 ,看着我们说道,走吧,回我家。

等回到他家,才看见,三叔和沈雁的父亲在院子里杀羊,羊已经杀好,三叔正在清理羊肚子里的内脏,手法很是娴熟。三叔抬头看了我们一眼问,睡好了没,我们含糊答到,嗯,睡好了,先进家吧,一会儿吃羊肉。我妈呢?沈雁问道,他父亲回答说,你妈侍候你三婶婶,沈雁点点头,我们都进了家,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不大一会儿,三叔拿着一条羊腿和半扇肋骨就进来了,让沈雁找来砧板,开始剁起肉来,我也下了地,也帮着往锅里加水。然后把火生起来。对于山里羊肉的吃法,我很是了解,我吃的羊肉其实很多,好兄弟兵兵家就是养羊的,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年,羊肉可没少吃。所以我对做羊肉也比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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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深山里的猎人请大家收藏:()深山里的猎人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在内蒙,当时吃羊肉有三不放,花椒,大料,酱油是一定不放的,也有两样东西是必须放的,那就是干姜和芫荽,“芫荽”也就是香菜。但那年头没有新鲜的,有的就是夏天晒干保存下来的。最后就是简简单单一把盐,就足可以做出一顿鲜嫩无比的羊肉来。

三叔的肉剁的很大,用他的话来讲,那年代吃肉少,所以大口大口吃才解馋。由于肉块太大,只能用手抱着啃,所以又叫手把肉。三叔看我在帮忙,看着我笑着问,多大了。我笑了一下说,十八。然后把剁好的肉放在锅里,我开始拉着风箱开始烧了起来。那时候做羊肉,起码煮三个小时以上,才能把羊肉煮的软糊。三叔把剩下的肉挂在屋檐下。就进来和我抢着拉风箱。半个小时后,屋子就充满了羊肉味。老实说,当年的羊臊味很大,羊肉味也很浓郁,用兵兵的话来讲,吃羊肉没有那股羊臊味就不香了,不过话说回来,我对这种羊膻味并不是很反感。至今我都记得,当时吃羊肉的时候,只要羊肉稍微一凉,筷子头就会越来越粗了,连嘴唇上都凝结着厚厚的一层羊油。

反而到了现在,羊臊味虽然改良的越来越小了,但羊肉味也失去了当初的味道了。上午十一点,那个接生的老太太也被沈雁的父亲接来了。一进屋就笑着说,哈哈哈哈,和几个小伙子沾点光,三叔赶忙说道,大妈,快上炕,马上就开饭了,紧接着,就往炕上放桌子。再就是碗筷,还有桶装的散酒。和小酒碗。

三叔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肉香就从锅里飘了出来,我们不约而同的看向锅里,大半锅的肉让我禁不住吞了几口口水,也后悔早晨吃的太多了。沈雁拿来一把干芫荽递给三叔,三叔用手搓碎,均匀地洒在煮好的肉上,然后翻匀,盛进一个大盆里,端在桌子上说了一句,趁热吃。又从罐子里弄上半碗腌制好的韭菜花放在桌子上,也上了炕。热情地给每个人倒酒,脸上满是喜悦。然后看着我们热情地说,多亏了大姑和几个大侄子了,要不是你们,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这顿饭就当是感谢饭了,大家都吃好喝好。都在碗里了,啥也不说了,我干了,然后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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