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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圣先师 第723章 力挽狂澜!_769

作者:泡泡泡 分类:玄幻奇幻 更新时间:2024-02-03 22:12:47 来源:就是看

“裴叔刚、裴十四!是你吗?”

一个白衣胜雪的剑手,负剑而立,目光平静,凝视着杜预:“你?”

此人,正是与杜预同游洞庭湖的裴十四。

剑圣裴旻之子、少年英侠裴十四。

杜预淡淡道:“朝见裴叔则,朗如行玉山。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身骑白鼋不敢度,金高南山买君顾。徘徊**无相知,飘若浮云且西去!这首诗,是我写给你的,怎么会忘了你?”

裴十四剑眉一挑,仔细看去,这才看清楚杜预,诧异又欢喜:“想不到,竟然是你?”

王异惊异:“你们认识?”

杜预笑道:“天下闻名裴十四?谁人不识?只是你为何到这里?”

裴十四刚露出笑意,又严肃起来,凝重道:“是我爹奉命从扬州带兵增援哥舒翰,原以为是固守潼关,没想到又接到圣旨,要求东渡黄河,与叛军决战。我本来被父亲留在扬州的家中,却总是担心他···”

杜预嘿嘿笑道:“你不是担心,你是唯恐错过这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吧?只怕你是偷偷溜出来、追逐你爹要参军的吧?”

裴十四一笑而过,眨眨眼道:“彼此彼此。你在滁州,以书生之身,还不是与安禄山的叛军主力硬杠?一举成名天下知,名震大唐,威震十国。”

王异会意——像裴十四出身名门武将世家勋贵子弟,名气很大,起/点很高,但处境很是尴尬。在和平时期,根本没有出头之地,很容易高不成低不就,别说跟祖宗一样建功立业,连用武之地都难找。

安史之乱这种大规模国战,虽然对普通人是噩耗,但对武家子弟而言,却是千载难逢、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如果混得好,抓机会好,可以一把封侯,创造比祖宗更辉煌的功绩。

裴十四脸上却闪过更重阴霾:“我比你们只早到一炷香,看到的却只是眼前这种惨状——唐军主力,似乎已被全歼。我爹也下落不明。”

“刚才你们抵达,我情况不明,只能出手伏击。”

杜预眉头紧锁。

三位少年英侠,一个名门武将之后裴十四,一个顶级豪门琅琊王家女扮男装的小姐,再加上一个只是举人文位却名震天下的杜预,站在安史之乱尸山血海战场上,奇怪的组合,说不出的诡异。

“如果··那些北狄狗杂/种,真的杀了我爹。我一定要··”

裴十四攥紧剑柄,俊美无比的眼中喷火。

“听!”

杜预却作出一个嘘。

三人侧耳倾听。

“没听到什么呀?”王异皱眉。

裴十四也瞩目四顾:“哪里有什么异常?”

杜预冷静一指:“那边,似乎传出喊杀声?你们听到没有?”

“喊杀声?”

裴十四精神一震,蜻蜓点水般向那里飞驰而去。

他来到战场,却只能看到唐军惨败的凄惨场面,还能找到父亲统帅的扬州士兵的尸体,本以为父亲跟随大军出征,也凶多吉少,正悲愤欲绝,却一头撞上杜预两人。

他还以为是北狄散兵游勇,正在巡逻战场,补刀昏迷重伤的唐军——这在战场上很是常见。

剑圣公子本想突袭,却没想到是杜预,更没想到杜预观察力惊人,竟然能找出还在激战的局部?

一想到父亲还可能生还,裴十四就激动难耐,恨不得插翅飞到父亲面前。

果然,在距离此地六里左右,还有一处小战场,喊杀震天,应是双方主力会战一只偏师激战之地。

主战场,胜负已分,但在这偏安一隅之地,双方各自一只偏师还在激战。

看到一方旗帜,裴十四激动道:“是我扬州兵的旗帜。我父亲可能还活着。”

杜预却目光一沉。

远远看去,残余大唐军,处境极其不妙。

他们被围困在一处小山头,勉强依靠粗糙的大车,还有堆积如山的尸体,堆砌形成一道简陋的防御工事,抵御着北狄蛮兵潮水般猛攻。

这支正在猛攻的北狄军,却人人带有狼族血统,更骑着体型巨大、彪悍嗜血的黑狼,手持雪亮斩刀。与杜预在书山学海中见过的【金狼军】颇有类似。

这支黑狼军足有三万多,行动起来,迅疾如风,犹如一股黑色洪水,一次次冲击残余唐军的阵型。

而唐军只剩下五千多,且都是疲惫伤兵。被黑狼军一冲击溃,热刀切牛油般,将大唐防线快速撕/裂。

双方实力并不对等,按说妖蛮叛军占据绝对优势,本可一鼓而胜,将这五千多人杀得精光。

但防守方核心却有一员大将,手持利剑,横刀立马,剑光吞吐,足有十丈。

哪怕在千军万马大战中,也无法遮挡这绝世名将手中的剑芒!

每次战线岌岌可危,名将便剑芒吞吐,一跃而起,冲到最危险之地,砍瓜切菜,疯狂斩杀,剑芒所过之处,哪怕强悍如黑狼军,也齐刷刷人头乱飞,血肉横飞,战甲犹如纸糊。凡在剑芒斩杀的路上,所有黑狼与妖蛮肉身,都齐刷刷连皮带肉被斩断,切口整齐如庖丁解牛,被均匀地斩成数段。

他一人之威,一次次将被冲破的防线重新拉回来。

一骑当千,那都说轻了。

此人,光是远远看着,就知道是大唐剑圣裴旻。

只是裴旻此时也油干盏尽,到了最后时刻。

他一身金光闪耀的明光铠,已然支离破碎,光芒不再,大块小块的污血,染红了金甲之下的征袍,剑芒挥舞之间,也少了裴家剑法的飘逸与灵动,只剩下战场剑法的简单粗暴、大开大合、以杀人为最高目标。

大唐剑圣,穷途末路。

光看剑圣吞吐不定、晦暗未定的剑芒,就知道他坚持不了多久。

裴十四惊呼一声:“父亲!”

杜预却冷静拉住他,沉声道:“别叫。要想帮你父亲脱困,就得想办法,击杀敌将。”

裴十四热血沸腾,摩拳擦掌:“这还有什么可说的?我们赶快上啊?从后面冲营,杀光这些妖蛮。”

杜预哭笑不得:“大哥,几个菜啊?喝成这样?你我加起来哥仨,人家三万多,都不够人家弓箭手一波齐射的。咱们凭什么杀光这些妖蛮?”

裴十四也冷静下来,皱眉道:“你鬼点子多,你说,怎么办?”

杜预沉声道:“我等唯一优势,便是我在暗,敌在明。只能瞅准机会,偷袭杀敌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干/死敌将后,敌人/大乱,才有机会里应外合,救出裴将军。”

此时,北狄中走出一名格外强悍的狼人北狄大酋。

这位大酋浑身体毛浓密,还带着一条狼尾,但眼神却与人族一般无二,得意非凡,眉飞色舞、厉声喝道道:“裴旻!我家大可汗看你是个有名的大唐将军,外号什么大唐剑圣。不想乱箭射死你,才命我蒙元狼王哈德旭带三万狼人,陪你玩玩。你杀我儿郎上千,也算够本。还不投降吗?”

听到“大可汗”三个字,三人脑海中轰然一片空白。

潼关之战,大唐为何输得如此凄惨,如此彻底,谜团揭开了。

圣元大陆虽大,但有资格自称大可汗的,只有一人。

蒙元帝国大可汗铁木,号称“永远不败的男人”,被尊称为成吉思汗。

唯有此人,才有资格被尊为大可汗。

与之在草原大漠上的权势相比,什么吐谷王子简直不值一提。

成吉思汗竟然亲自帅兵进入大唐,并派出至少三万狼人,参与了潼关之战?

难怪大唐一代名将哥舒翰惨败。

“这狼人,是什么?与妖狼又有何区别?”

王异黛眉紧锁。

连见识广博的她,都没听说过蒙元还有狼人这种奇异的物种。

而看这些北狄狼人,并不同于北狄蛮族人族为主体,混血带有一些妖族血脉,呈现出一些妖族特点,也不同于普通妖族,以野兽为基本特征,呈现出一些人的特点。

狼人更接近与狼,但却能穿戴盔甲,使用武器,口吐人言,目光炯炯,似乎拥有不逊色与人类的智慧。

杜预沉声道:“我出使大秦时,听吐谷王子说安禄山提前与蒙元大可汗联络,愿一起南下,所得子女玉帛财宝珍奇,全部归属大可汗。唯有城池土地,归属安禄山。这个密约,成吉思汗答应了。”

“只是,没想到成吉思汗在胜负未分之际,便真派出狼军,前来一赌。”

“这哈德旭,就是草原上与妖虎旭烈兀齐名的,号称【豺狼虎豹】四大天王的蒙元狼王。”

王异咬牙切齿:“蒙元帝国,好歹也是被文渊阁认可的十大帝国之一,竟然趁火打劫我大唐?掀起如此规模国战,难道不怕被文渊阁开除吗?”

裴十四焦急道:“蒙元帝国为何牵扯进来,稍后再议。我爹已经支撑不住,咱们快点出手吧。”

杜预也知道,裴旻即将承受不住,他也不希望看到剑圣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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